#更新 👮♀️打來說要到案做筆錄因為我ip 犯罪..

veiaz wrote:
有可能也是隨便抓一個。抓錯了你能怎樣?IP有連結,也不能證明是某一個特定人發的,台灣警察檢察官,和法官都會要被告人去找出來你家人的作案證明,其實不對。本來應該是警察的責任,其實變成被告的責任。
你有上班打卡紀錄應該好一點。
可惜台灣法院很爛,起訴幾乎就是有罪推定。什麼證據都可以用「不採信」三個字就直接丟掉垃圾桶。


veiaz wrote:
了解!!👮♀️的意...(恕刪)


警察不可能沒有證據就找你
遊戲跟電信公司提供資料所以才會追查到你家, 雖然不能證明是誰發的訊息, 但遊戲公司也提供帳號的主人, 事後也供稱實際使用的人是你男友

IP是你家, 帳號使用者是你男友, 這兩件事同時發生不可能是巧合(而且我想你家的電腦很巧合也有灌這個遊戲)
推定你男友是他們要找的人完全合情合理
支持對簿公堂
叫電信公司提出證據
沒做就沒做,不用怕


可是瑞凡
萬一電信公司提出當天IP位置有資料傳輸的紀錄,而你不在家裡而是在上班
那代表........
phy12345 wrote:
veiaz wrot...(恕刪)


您好~ 我了解你說的
但就帳號本人供稱是我男友使用這部分
1.帳號本人說他借給很多人其中包含我男友 
但是他沒有提出任何證明他有給帳號
我男友也根本不記得有這個帳號 包含帳號密碼
2.如果真的他有借給我男友過
也不代表他就是你所說的當時的使用人
因為我跟我男友雙方都有不在場證明 
那麼這樣假定 本人他可以說借給另個莫須有的人  剛好是我朋友 那他也合情合理推定那個莫須有的人是嫌犯呀 
不能因為關係就可以推定使用人
尤其ip更不可能就代表使用人~
謝謝你!
stevelu wrote:
支持對簿公堂叫電信公...(恕刪)

我也支持!
但警察就說我的位置當時有人使用.....
開始覺得很毛 瑞凡......
一個簡單的例子:你家的IP被查到了,警察認定是你,你不承認,上法庭,你全家都不承認,結果是帳號持有人有罪。但是如果上法庭時,你全家每個人都說是他做的,法官會判你全家每個人有罪嗎?
所以台灣就是有罪推論,包青天看太多的結果就是這樣。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一個簡單的例子:你家...(恕刪)


了解!!你提的例子很好哈哈哈哈
對呀當時我還不了解 我還想說難道他要判我的爸媽有罪嗎 真的覺得很棘手 所以有去請問律師一些問題不然平常真的不太懂很細節的法律以及如何自保 😭
veiaz wrote:
我也支持!但警察就說(恕刪)
妳家有WiFi嗎?
會不會WiFi被盜用了?
這IP還是算在妳家頭上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一個簡單的例子:你家(恕刪)


這個是什麼鬼邏輯
有罪推論是指我說你有罪, 你要證明你沒犯罪
現在是警察有證據你犯罪, 當然上法庭你可以舉證你沒犯罪, 看法官怎麼判
兩個不要混為一談
phy12345 wrote:
這個是什麼鬼邏輯
有罪推論是指我說你有罪, 你要證明你沒犯罪
現在是警察有證據你犯罪

現有的證據最多是有人用這個IP作案,但作案人是誰?
不就是單純直接推論家中網路帳號的擁有者?
家裡有這麼多人,警察有什麼証據說一定是某人下的指令?
網路帳號擁有者就等於作案人?
網路帳號是你的,你就有義務幫警察抓到犯人嗎?

此案也有可能,先射箭再畫靶,先去電信單位要你男朋友在某時間的IP,
然後就是用這個IP抓人。
你拿這個IP去對遊戲公司的記錄,說不定,對不起來。
veiaz wrote:
您好~ 我了解你說的
但就帳號本人供稱是我男友使用這部分
1.帳號本人說他借給很多人其中包含我男友 
但是他沒有提出任何證明他有給帳號
我男友也根本不記得有這個帳號 包含帳號密碼
2.如果真的他有借給我男友過
也不代表他就是你所說的當時的使用人
因為我跟我男友雙方都有不在場證明 
那麼這樣假定 本人他可以說借給另個莫須有的人  剛好是我朋友 那他也合情合理推定那個莫須有的人是嫌犯呀 
不能因為關係就可以推定使用人
尤其ip更不可能就代表使用人~
謝謝你!


如果只有其中之一發生, 還可以反駁說網路被盜用或是帳號還有其他人使用
但是同時發生, 我不信是巧合


你當然可以打死不認, 或提供什麼不在場證明, 不過我是不太相信, 看起來警察也不信, 就看法官信不信剛好有其他人知道帳密又剛好駭進你家的網路來玩遊戲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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