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林秉樞涉嫌家暴立委高嘉瑜,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間依傷害等8大罪嫌將他起訴,移審後法院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新北地院將首次針對本案進行準備程序庭;據了解,林秉樞陣營方面可能會請合議庭調取林嫌病例,亦不排除聲請傳高嘉瑜及林嫌父親作證。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72034
●黎明之前的夜晚總是最黑暗的! ●黑暗不能終結黑暗.唯有光芒!
THE-ONE wrote: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恕刪)


家暴案還沒確定犯罪刑期就會被抓去關嗎?

如果最後無罪釋放是否有冤獄賠償?
何患無 wrote:
家暴案還沒確定犯罪刑(恕刪)

法規名稱:羈押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羈押是刑事案件被告經檢察官或法官合法傳喚、拘提到案、並逮捕後,法院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證據、串供、逃亡等之虞時,為保全證據、防止逃亡、確保刑事訴訟及刑罰執行,法院得裁定將被告收容至特定處所,是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處分。
●黎明之前的夜晚總是最黑暗的! ●黑暗不能終結黑暗.唯有光芒!
無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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