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檢陳正達栽贓包庇走私被判7年半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與前調查局調查員蔡俊,包庇業者以貨櫃走私大陸香菇來台

這起案件曝光,主要是走私集團成員許姓男子在2003年被捕後因懷疑遭人陷害,他在市警局拘留所輕生未遂,檢方進行調查,發現陳、蔡2人利用偵辦走私槍械案件圖利業者,其中蔡俊士另被控偽造檢舉人筆錄部分,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1年2月定讞。

陳正達與蔡俊士在2002年9月19日,明知高雄港有2只貨櫃內有大陸走私香菇,他們卻以查緝槍械案為由,要求海關「配合免驗或簡易放行,以利日後偵查」,海關因檢察官指示未查扣,陳、蔡讓業者獲得不法利益100萬元。

判決指出,91年,擔任海調站調查官的蔡俊士,因偵辦「海國食品貿易行」負責人趙崇傑走私貨櫃案,獲悉趙等人曾自菲律賓走私槍械,嫁禍他人詐領檢舉獎金,竟與時任檢察官的陳正達共謀,吸收趙等人走私槍械、香菇和洋菸,並由陳正達發函海關,佯稱辦案需要而放行貨櫃,以便逮捕來領貨櫃的歹徒。

91年至93年,蔡、陳共違法放行32只貨櫃,其中2只貨櫃被海關查驗發現夾藏走私香菇,圖利私梟約100萬元,另2只貨櫃夾藏槍械,後因走私槍枝數量短少引發集團內訌,私菸貨主許福泰於92年5月間被捕後,懷疑遭人陷害,在市警局拘留所自殺未遂,檢方才重啟調查,將蔡、陳起訴。

檢調指出,本案為執法人員運用「控制下交付(指明知有人走私,為查案而私下放行)」,共謀包庇走私,但所謂控制下交付,在當時合法性有爭議,依法陳正達無法免責。




惡檢陳正達栽贓包庇走私被判7年半
惡檢陳正達栽贓包庇走私被判7年半







檢察官真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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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體制感失望 檢察菁英紛出走。高檢署金融專股檢察官林宗志決定轉換跑道當律師,震驚司法圈 。本報資料照片
高檢署檢察官林宗志上周遞交辭呈,決定轉換跑道,林宗志是少數擁有博士學位的重量級檢察官,專長證交法與跨國洗錢防制,他在台北地檢署期間,辦過無數重大矚目金融弊案,是檢察界菁英中的菁英,也被視為下屆檢察長熱門人選,離職消息傳出,在法界投下震撼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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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真的威風!
這也沒什麼特別的,

走私案非常需要內線消息.....
30公分 wrote:
檢察官真威風(恕刪)


完美檢察官陳瑞仁榮退!批萬年檢察首長阻改革:位子讓給年輕人。

曾辦倒陳水扁檢察官陳瑞仁退休前:政府司改毫無中心思想。

台灣司法真的看不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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