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Mainland Affairs Council)」在臉書(Facebook)的廣告太魔幻,居然要台獨異議分子小心?
難道類似的機關「國家統一委員會」會公然宣稱「台澎金馬是名為『台灣』的獨立國家」嗎?這是一樣荒謬的事情。
如果民進黨有膽量,就把陸委會改名「中國事務委員會(China Affairs Council )」,改了之後,想怎麼挺台獨就怎麼挺。
20250506陸委會公然挺台獨?
怎麼又忘記了?
台灣(中華民國)是“民主制度國家”
既然是民主制度,人民當然可表達各種意見與言論
而且受到憲法的保護

在台灣境內,不管“任何獨”都是合法言論
包括“統一”也是合法的意見與言論(五桶除外)
皆是同樣受到法律的保障

陸委會提醒有“各種獨派思想”人士注意中共的應對動作
很合理而且正常,而且台獨言論在台灣很正常
因為民主法治社會,你愛咋說就咋說
只要不涉及恐嚇、汙衊、傷害等不法舉動
法律之下,政府還必須保障人民各種言論自由

在台灣要說什麼都可以,只要不犯法
你要罵總統也可以,就看總統要不要告你
在台灣就這麼一回事,沒什麼好奇怪
TATAMAMA
顛覆國家可以是合法言論那陸配也不必被驅逐出境了,雙標[幫不了你]
waterwalter
可以武獨嗎?好像沒說不可以齁!
trooper62 wrote:
只要不涉及恐嚇、汙衊、傷害等不法舉動
法律之下,政府還必須保障人民各種言論自由
也包括統一嗎?
trooper62 wrote:
在台灣要說什麼都可以,只要不犯法
你要罵總統也可以,就看總統要不要告你
在台灣就這麼一回事,沒什麼好奇怪


騙肖
有人只是問陳菊還活著嗎?
就被民進黨抓走了
trooper62
聽你在胡說八道, 偶怎麼都不知道,有這種事早就被國民黨爆開了[微笑]
lee0813 wrote:
也包括統一嗎?(恕刪)

你都不看內文!

“統一”也是屬於自由、合法的言論與思想
在台灣是指兩岸“是否合併”
而且是指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合併”

但是“五桶”主張,法律絕對不允許
因為五桶就是“殺人奪島”,當然是非法行為

在台灣,有人主張以台灣之名獨立( 因為現實是如此)
也有人主張保留“中華民國國號”
偶是主張改稱“福爾摩沙民主國”,因為太美

偶也是每天喊著要獨立,“福爾摩沙民主國”
同事都說很美的國名,但是……等偶當總統
不然再強調一遍好了
“統一”是合法言論,意思就是“合併”
“五桶”就是非法言論,直解就是“用武力強迫合併”
“五桶”就是殺人奪島,你說嚴重不嚴重

“五桶”就是鼓勵犯罪,違反法律的約束
所以五桶娘被遣返了(在別的地方可能要先坐牢再遣返)
兩個名詞的意義天差地,合法與非法之強烈對比
武獨有罪嗎?
現在的台獨是武獨?
還是和獨?
還是靜獨?
還是默獨?
還是不獨?
trooper62 wrote:
不然再強調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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