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只是計算統計方式現況40坪公寓,其中15坪公設,售400萬,每坪10萬有兩筆權狀如改成不計算公設,房子不會變成250萬而是房子還是算400萬,每坪單價16萬,然後只有一筆權狀剩下的公設權狀,有良心的會捐給政府,沒良心的就會留在建商手中成為下一個金雞母至於中國狀況,計算公設只是降低單價的手段,沒有產權,房屋使用權為70年,其實就是租地花錢自建居住70年的意思,公設也住戶花錢公設(土地)算不算在財產登記上並沒有差別,要居住就要公共空間政府可以給你公共空間,要使用的話住戶還是要自己花錢建設舉個例子:老家後方社區方形獨棟社區(台語:販厝)出售登記時,並沒有把留空的通行道路(約10%土地面積)及排水溝一起過戶那些土地依然再原地主名下經過30多年歲月後,地主後代用神通把那些地抵押借款,然後跑路這下好玩了,有人把它拍下來,然後圍起來,水不通路不通怎麼住?經過多年的折騰,全部住戶一同出錢以雙倍價賣下(拍下著只是要錢而以)所以說台灣的土地有永久產權,除非是明確緊鄰公共道路,不然沒有公設,土地利用就大打折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