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笑憐 wrote:
這就要看你對"國家"的定義為何~
ROC目前在國家的資格上,只有缺失"建立正式外交"的能力
如果你不在乎這一點,那ROC就是一個"完整"的國家
但如果不在乎,就不要老是花錢做些大外宣、返聯入聯等"無意義"的動作.(恕刪)
哥, ROC或者說台灣, 並沒有缺失....的能力, 我們不也是有邦交國嗎?
所以我的文看似台獨, 其實是要先釐清一些看法, 然後才能去回應2758的問題。
我也說了絕不能以台灣名義去講2758, 會落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裡面, 要以ROC名義去扯2758才能證明ROC與PRC並存。
也因為如此, 當初辜汪會談與九二共識才能以對等的姿態去談。
香港沒這個待遇的。
如果兩岸政治實體沒有處在對等的姿態上, 又怎能扯到 一個中國, 各表一中/各自表述 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