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腸小鳥肚 wrote:首先朱立倫要先宣布獨立...改成新北市自治區...然後再和老共結盟或是投降...這樣就可以成立辦事處了!! 所以不要等了,請立法院快修公投法,讓地方自治團體可以自行辦理公投決定是否獨立。而且最好是落實到民主投票選舉的最基礎單位「里」,讓「里」的層級就可以選擇是否獨立,相信我們的民主又會邁向另一個里程碑。快,以前罵說「鳥籠公投法」,讓台灣人民不能決定獨立,現在完全執政了,怎麼還不修公投法?把投票獨立的權利還給人民呢?這樣不民主呀。
kaod wrote:真是無知啊.......(恕刪) 啊…我果然無知但我真搞不懂,美國一堆洲都來台灣設辦事處,而非由一個單位統籌,到底有什麼便利性,這不是很龐大的支出嗎大陸各省間彼此設辦事處,在這個電子通訊發達的時代,我真的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