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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Mo電動機車「電量偏低」引自燃?檢察官認為與公司無關。

採用光陽電動機車來營運共享的WEMO,火燒車事件調查結果出爐,火災鑑識人員調查,起火處是電動機車腳踏板附近,電池組附近燒熔較嚴重,檢察官研判原因並非車輛機械故障,或是遭人縱火,應是電池組短路導致起火的可能性較大。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920002966-260402

WEMO可憐,自己燒掉一台光陽Candy電動機車,還連帶要賠附近一起燒掉的車。
所以責任到底是誰的?
出租公司沒責任,因為已經善盡保養之責
租車的人當然不可能知道車況怎樣,所以也不能怪他
那電池自己燒起來的責任是....?
台灣法律很奇怪, 找不到有人縱火的證據, 但起火點在 WeMo,

就是 WeMo 的責任, 和 WeMo 有無善盡保養責任有何關係?

WeMo 若認為責任在光陽, 再去告光陽不是嗎?
wemo應該將車都改為gogoro,,出租率應該會提高,也不用專人換電,節省人力,版圖又可以擴大,現有candy3.0初始設計就不適合常拔電池。

EthanTs wrote:
,台灣法律很奇怪, 找不到有人縱火的證據, 但起火點在 WeMo,
...(恕刪)


不是法律奇怪,是民眾貪小便宜喜歡告刑事(這次是毀損),刑事構成要件本來就很嚴格,常常看到很多奇怪的判決,以為是法官亂判,仔細看很多都是這種問題。
電動車也可以很耐用emoving里程5萬公里達標

speciallite wrote:
wemo應該將車都...(恕刪)


WEMO剛開始的時候gogoro好像還只有1
也不開放商用
很可惜阿那個時候只有光陽跟中華可以選
生不逢時
手機電池爆炸起火燃燒去年很常見,
今年還有人買手機。

電動機車 起火燃燒也很正常,
應該沒什麼,
燒剩骨架 表示鋼骨用料品質優良耐燒 ,大家不用大驚小怪。
https://news.tvbs.com.tw/entertainment/996213

北市一輛出租電動機車3年前起火,一共燒毀5輛機車,遭控公共危險,士林地檢署今天裁定全案不起訴,檢方認為,釀禍的電動車電量過低並不代表故障,業者難以判定電池可能起火,因此釀災沒有疏失。

騎乘電動機車,沿著山路吹著徐徐涼風,感覺好舒服,業者2016年在台北市各地開始試營運,提供民眾出租,沒想到3年後卻爆發火燒車事件,警消初步調查疑似是電池故障引發火警。電動車起火事件層出不窮,台灣從南到北都曾經傳出災情,沒想到3月份,台北市南港忠孝東路的人行道上停放的電動機車突然竄火,不僅整台燒爛只剩下骨架,連旁邊的日輛機車、行道樹也全陷入火海,68歲吳姓負責人被依法送往士林地檢署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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