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某~知名烤布丁...詐取加盟金

哪天大家買房子
廣告說有溫泉...
但合約內容寫溫泉在地下請自己挖
沒看清楚就簽約的人自已活該
法律上不就是以合約為準嗎?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我窮故我賤 wrote:
剛剛在奇摩新聞看見的...(恕刪)


還是靠勞力比較實在........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天天白日夢 wrote:
哪天大家買房子廣告說...(恕刪)



廣告的海報等宣傳也視同合約的一部份
請你先搞清楚這點
有本事就舉證業主在招商的時候有提到是加盟的文件
不是說今天這個事件業主絕對站的住腳
而是在現實社會中
不管要簽什麼合約
保全證據和看清楚合約內容真的很重要....
jackelhou wrote:
廣告的海報等宣傳也視同合約的一部份

請你先搞清楚這點

有本事就舉證業主在招商的時候有提到是加盟的文件

我當然清楚
但如果自己沒保留海報
是不是自己該死?



再舉一例
之前的連動債
如果以合約為準
金管會憑什麼叫銀行和解要達到某個比例
銀行法律上又沒錯

錯的是以不正當手段推銷
而且推銷給信任他的人
密密麻麻的合約連銀行自身看懂的都沒幾個
消費者看得懂?


問題在消費者的弱勢
資訊取得不對等
知識上不足
一切都以合約為準
也不過是懂法律的欺壓不懂法律的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問題在消費者的弱勢

資訊取得不對等

知識上不足

一切都以合約為準

也不過是懂法律的欺壓不懂法律的


弱勢不代表別人要為你的貪念負責,尤其是投資,又不是什麼民生必需品,不懂的東西不要碰,很難嗎?

克制不了自己想躺著賺、撈一筆的貪念罷了,結果只印證了只要人多把事情搞大,錯的也會變成對的

題外話,樓下繼續...
幫Blog打廣告已經不違規了嗎?

天天白日夢 wrote:
錯的是以不正當手段推銷
而且推銷給信任他的人
密密麻麻的合約連銀行自身看懂的都沒幾個
消費者看得懂?


問題在消費者的弱勢
資訊取得不對等
知識上不足
一切都以合約為準
也不過是懂法律的欺壓不懂法律的



消費者的確是弱勢,
但各個公司想盡辦法宣傳行銷,
不就是為了要讓消費者把口袋中的錢掏出來嗎?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
店家當然是會講的口沫橫飛,
用業績無限、荷包滿滿的夢想來吸引消費者。


高達60萬金額的合約,
一個足以劇烈影響人生的決定,
我覺得應該要細細研究內容、審慎評估、仔細考慮後才能簽下的。
Arch.Gabriel wrote:
弱勢不代表別人要為你的貪念負責,尤其是投資,又不是什麼民生必需品,不懂的東西不要碰,很難嗎?
所以那些老人家將退休金拿去買「像定存一樣」的連動債
老本沒了,要自己為自己的貪念負責,是吧!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我當然清楚但如果自己...(恕刪)



自己沒保留證據
不是該死是什麼??
不是受害者就一定要被同情
就像闖紅燈被撞死
我也不會同情一樣

天天白日夢 wrote:
所以那些老人家將退休...(恕刪)



業務員說像定存一樣
結果比定存利率高好幾倍
你也信喔
也不求證一下喔
那自己不用負責
誰要負責?
jackelhou wrote:
就像闖紅燈被撞死

我也不會同情一樣
沒證據就跟闖紅燈一樣違規?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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