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白日夢 wrote:哪天大家買房子廣告說...(恕刪) 廣告的海報等宣傳也視同合約的一部份請你先搞清楚這點有本事就舉證業主在招商的時候有提到是加盟的文件不是說今天這個事件業主絕對站的住腳而是在現實社會中不管要簽什麼合約保全證據和看清楚合約內容真的很重要....
jackelhou wrote:廣告的海報等宣傳也視同合約的一部份請你先搞清楚這點有本事就舉證業主在招商的時候有提到是加盟的文件 我當然清楚但如果自己沒保留海報是不是自己該死?再舉一例之前的連動債如果以合約為準金管會憑什麼叫銀行和解要達到某個比例銀行法律上又沒錯錯的是以不正當手段推銷而且推銷給信任他的人密密麻麻的合約連銀行自身看懂的都沒幾個消費者看得懂?問題在消費者的弱勢資訊取得不對等知識上不足一切都以合約為準也不過是懂法律的欺壓不懂法律的
天天白日夢 wrote:問題在消費者的弱勢資訊取得不對等知識上不足一切都以合約為準也不過是懂法律的欺壓不懂法律的 弱勢不代表別人要為你的貪念負責,尤其是投資,又不是什麼民生必需品,不懂的東西不要碰,很難嗎?克制不了自己想躺著賺、撈一筆的貪念罷了,結果只印證了只要人多把事情搞大,錯的也會變成對的題外話,樓下繼續...
天天白日夢 wrote:錯的是以不正當手段推銷而且推銷給信任他的人密密麻麻的合約連銀行自身看懂的都沒幾個消費者看得懂?問題在消費者的弱勢資訊取得不對等知識上不足一切都以合約為準也不過是懂法律的欺壓不懂法律的 消費者的確是弱勢,但各個公司想盡辦法宣傳行銷,不就是為了要讓消費者把口袋中的錢掏出來嗎?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店家當然是會講的口沫橫飛,用業績無限、荷包滿滿的夢想來吸引消費者。高達60萬金額的合約,一個足以劇烈影響人生的決定,我覺得應該要細細研究內容、審慎評估、仔細考慮後才能簽下的。
Arch.Gabriel wrote:弱勢不代表別人要為你的貪念負責,尤其是投資,又不是什麼民生必需品,不懂的東西不要碰,很難嗎? 所以那些老人家將退休金拿去買「像定存一樣」的連動債老本沒了,要自己為自己的貪念負責,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