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科技執法但是以現今造車技術 請提高20公里速限

開到150以上才算超速才合理 超過直接照相舉發都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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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98050123 wrote:
要用科技執法但是以現...(恕刪)


哇塞,是誰說重機是買來飆的
現在一說要ETC捉超速
四輪不但反對,還要提高速限

速限多低我是不知道
四輪嘴臉的下限還真被ETC捉超速給逼出來了
用ETC取締超速我不反對
也不用甚麼增加速限
但請上線之後撤除所有固定照相機
因為我實在沒有辦法在注意車況路況之餘
還要再多花精神注意何時會通過超速照相地點
當然有人會說按限速內行駛就沒事了
但不是每個人都有定速裝置的好嗎
然後新增 低於最低限速140 就直接開罰 我會很建議

還有併排開車的寶
K98050123 wrote:
要用科技執法但是以現...(恕刪)


開車難,台灣居,大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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