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收到繳費通知,
通知單上只有「交易日期」跟「通行費用」的資料,
意思是遠通電收說多少錢就得乖乖繳多少嗎?
剛剛撥電話去客服,
客服告知要明細只能自己攜帶相關証件到全省75家遠傳中心辦理,
也就是附近沒有遠傳服務中心的用戶只能乖乖繳費就是了?
遠通電收客服表示這樣的做法完全合法,
也拒絕提供其他的方法讓用路人核對繳費金額是否正確,
果然是風頭過了態度就變強硬了,
沒裝etag的用戶就只能乖乖配合或祈求遠通電收不會算錯了!
這就是大有爲政府的英明政策!
這邊有範例,可以download 寄一下
給遠通的存證信函
不過相信
發揮不了太大的作用
高公局只是好心通知你去遠通繳錢, 你發存証有什麼用就好笑了
而寄給遠通又更暴笑了, 你用辨識又沒有登錄, 他只靠車牌號碼明細要寄給誰?
而登錄之後,又可以上網查
寄存証, 只是自我安慰.. 不過反對者一向都喜歡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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