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推給行政院的一個委員會,然後委員會在推給另一個單位,台灣政府果然都可以把一個簡單的事情,搞的很複雜,就是因為遇到這種大財團無能為力時,推來推去用的。真他M的。從一開始高公局說要罰錢,我就不認為會真的罰,果然應驗我心中的結果。台灣政府阿~~~我未來若不小心違規~~可不可以等我有錢、等我想付或者等我爽付,再付款阿。重點是~~我都有乖乖繳稅~~,遠通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