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反ETC革命鬥士的堅持讓我們有機會享受ETC的便利反正遠通被罰款不關我的事這幾年以來都沒扣款失敗過,電池也都沒換,現在OBU又可以換eTag我繼續享用我的便利務必革命鬥士們請繼續為民生抗爭努力請務必繼續下去,感謝你們的堅持不裝讓我們有良好的行車品質
泡泡&Blue wrote:謝謝各位反ETC革命...(恕刪) 那很好阿,幹嘛說出來?我不急著趕路,乖乖使用回數票但是我不裝就不裝,等到罰了再說我是小老百姓,我不想要辛辛苦苦賺的錢每年納的稅建的高速公路給財團賺走自己花的錢買的東西需要使用時還要付錢給不相干的人才能使用這種莫名其妙的邏輯,我不能接受而且不一定等到付習慣後,後代還會以為高速公路是遠通建的...
所以這樣也合理的話,那就是說:那些酒駕被開罰單的人,只要跟警察說:我車子上面要裝上,吹完酒測器才能上路的東西,因為也要錢,所以帳單不用繳??http://news.u-car.com.tw/3719.html這是哪門子的道理....alickch23 wrote:節錄其中一段(全文請...(恕刪)
doco0454 wrote:公共工程BOT如果那麼簡單就好了,很多事情的界定是有前提,甚至很難分清楚的,所以你就百分之百確定都是遠通的問題嗎? 你很確定遠通無法達成使用率門檻,高公局完全沒有責任嗎? 哇靠!遠通標了交通部、高工局的案子,做不好你卻怪高工局沒有配合或幫忙,高工局有不配合遠通施工嗎?有禁止遠通買廣告要大家裝 OBU、eTag 嗎?裝機率 65%(並不是現在莫名其妙變成的使用率),是招標的條件之一,要來標就要自己想辦法達成,沒達成罰款天經地義,哪能說達不到但是我裝機改免費所以是變相罰款?超速被照相了能跟監理所說我去社區服務就好,不需要繳錢嗎?
alickch23 wrote:2.遠通公司提出「0元eTag」及原價購回OBU方案,以改善ETC利用率,預估遠通公司將因此再投入10億元以上之契約外成本負擔,此一數字遠高於一年1.825億元(若以100.04.15至101.12.31計算則為3.13億元)之違約裁罰金,實質上已形同處罰(恕刪) 10/1.825=5.475年內都不會開罰單??
一堆人只會狂炮,問題是你們搞過公共工程嗎? 可以追加的東西多了,需要配合的事項海了去了。既然名為公共工程,就表示不是廠商單方面可以建置完成的,還需要公部門的配合,甚至國家政策的配合,有一方配合不到位,東西是做不起來的,別再的以為做ETC跟你去通訊行買手機一樣簡單,太天真了。
doco0454 wrote:一堆人只會狂炮,問題是你們搞過公共工程嗎? 可以追加的東西多了,需要配合的事項海了去了。既然名為公共工程,就表示不是廠商單方面可以建置完成的,還需要公部門的配合,甚至國家政策的配合,有一方配合不到位,東西是做不起來的,別再的以為做ETC跟你去通訊行買手機一樣簡單,太天真了。 這麼怕麻煩,就不該走後門去搶標啊..這可是驗證了古語:自作孽,不可活...
doco0454 wrote:一堆人只會狂炮,問題是你們搞過公共工程嗎? 可以追加的東西多了,需要配合的事項海了去了。 真不知道你的邏輯,E-TAG不是追加的,是遠通徐因為自己愛嗆聲,再加上OBU的問題,無法達成電子收費的使用率門檻,自己進行改善的。像有人說得,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