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是換新車,JR對方的要付給你的賠償金就是車子維修費,請車行老闆開一張估價單把該換的、不該換的(?)全部加進估價單內,然後把估價單帶去調解處,跟對方說:【車行估價,我的機車維修總共要XXXXX元,加上車禍受傷醫藥費用、醫院往返的公車費用,總共XXXXX元,看是現金還是轉帳,付完就寫和解書,不想付我們就法院上見,往返法院的交通費、工作請假的工資損失,我都會加入賠償,反正我是0肇責,拖越久我拿得越多,你自己決定。】車子是要維修還是換新車也不用跟對方說。對方選擇付錢和解的話,錢確定拿到後 和解書簽一簽,之後錢要怎麼用都是你的事情了
雲之冰清 wrote:94-10-26買J...(恕刪) 給你參考一下我太太也是上個月中車禍..CUXI 前頭已半毀對方支線巷子完全未煞停!衝撞我太太摩托車車頭!當下已經直接坐救護車去醫院!車子部分對方只有第三人自己車體是沒保險我方第三人 財損 超額都有對方告知我的車只剩殘值機千塊!都是依肇事比例算的~不是我說修多少就多少!我非常認同人的部分就等傷完了再來處理請我先啟動我的保險幫他當事人先修車!當然我是沒理他!到目前為止對方車跟人的慰問是都沒有我是打算提告刑事附帶民事了目前已經再看新車了!這是估價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