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派系鬥爭嚴重,而我又被歸類在鬥輸的那派,即使考績優等,仍被降職。想想自己經濟上也沒顧慮了,繼續在不愉快的工作環境下撐著,健康會出問題。而且我有一些舊制年資,符合公司的退休規定,就申請退休了。
現金部分:約1500萬,一半在定存,一半在繳費期滿的儲蓄險
不動產部分:新竹市東區兩間無貸款大樓;台北市中心,未來兄妹兩人共同繼承兩間無貸款新大樓
固定收入:新竹房租16000,配偶軍公教月退4萬
主要開銷:兩個兒子,國立大學大四及大二,需要供他們唸到碩士。
查了一下勞保年資,共24年5個月。新制退休金帳戶含收益約300萬。查了一下法規,好像退休人員可要求原公司離職時續保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可累積勞保年資,但保費要自付八成,另兩成是政府負擔。請問我續保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划算嗎?還是乾脆就不要再保勞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