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假,但信用卡紀錄發現在娛樂場所,借問以下信用卡紀錄是誰調?

看了底下新聞,借問以下信用卡紀錄是誰調? 我想不可能是當事人主動提供。
公司或律師或法院,怎麼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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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
請病假卻在百貨公司血拚 長榮空姐1年只上班154天被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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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劉女曾以頸部與腰部拉傷、左大腿挫傷、生理痛、
乾眼症、右頰蜂窩性組織炎、急性淋巴節炎等為由請病假,
不過對照信用卡紀錄卻發現人竟出現在百貨公司、養生會館等娛樂場所,
違反忠誠履行勞務給付義務,判她敗訴。
.........................

高院發現,劉女明明可以在排休日進行的減肥、調養身體門診或「照顧父母親」,
但她都會剛好排在排休日中間或前或後,以達到連休的目的,
甚至發現2016年5月劉女僅出勤4日,認為長榮說法有據,資遣合法,因此駁回上訴、
擴張之訴及假執行聲請。
Cat1973 wrote:
看了底下新聞,借問以下信用卡紀錄是誰調? 我想不可能是當事人主動提供。
公司或律師或法院,怎麼發現??(恕刪)

法院
Cat1973 wrote:
看了底下新聞,借問以...(恕刪)

公司要求法院調查
病假三天以上或太密集,應該要提出醫生證明
Cat1973 wrote:
看了底下新聞,借問以(恕刪)


檢察官都可以核發搜索令了

這種紀錄當然能調,難得遇到這麼盡責的
當然是持卡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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