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憂鬱症患者前東家欠錢不還且亂發不實抹黑文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去年9月本來打算跟多年前認識一陣子的一位批發客人合作!
(那時我是翻譯)
(對方是過去曾是知名的網拍賣家)
但共事幾個月後發覺對方財務狀況和人品和營運方式都很有問題!所以無法繼續下去!
去年對方店面搬遷時原本邀請我當開幕嘉賓,所以後來我們才會談到一起工作的部分. 然後對方表明開店時說裝潢花費太高有跟我借款台幣數十萬周轉買貨 (有簽借據和本票)而我是先已員工的條件學習

最初說借3個月~~後來沒錢還又延3個月
半年期限過去了,無聲無息….訊息不回電話不接搞失蹤
現在共過了7個多月了
最後訊息通知如果再不回應,將採取法律方式處理了
結果對方竟然開始在她的商業粉絲業(粉絲人數有3萬多名)發佈不實的抹黑文
(回應她的粉絲極少,只有少數不清楚狀況的才會信以為真)
我要在對方的粉絲業留言還原事實時被對方刪文+封鎖

我是從事自由業的,也有個人粉絲團.所以我也在我的粉絲業發文澄清還原真相,
並公佈對方工作上對客人的不肖事蹟
當然聲援我的粉絲朋友非常多!
但她卻跟FB檢舉後我的文被刪了 (FB也不審查事情黑白~奇怪)

(對方是商業粉絲團,被檢舉好像不太受影響。我的是個人粉絲團就會容易被鎖)

然後她又發文寫了更過分的抹黑文!
然後她也提及自己是重度憂鬱症患者
開始打同情牌就對了……..

對方欠款的部份這個送法院裁定本票就可以處理了!

但對她這樣一位精神異常又發文不當!
已經造成對我的人身攻擊以及損及商譽!!
我雖然同情她病症,
今早傳訊息通知給她24小時的時限要求她公開跟我道歉!

目前還在考慮是否在某幾個網路平台或是水果報爆料 (不希望有更多人受害)
也打算找律師提告毀謗
不知道這是不是最好的方式??
就走法律途徑唄,還有什麼好問的.

很多人一開始都說自己怎樣,到了法院上就什麼問題都沒了~~~

midnightages wrote:
就走法律途徑唄,還...(恕刪)


對方是真的有重度憂鬱症 (當初借款給她時不知道他有這個病症)

她還在自導自演說我在煽動網友對她網路霸凌 (我只是必須發文自清,然後粉絲也只是聲援保證我的人品,並沒有對她謾罵....)

然後她還標示了一位因為被網路霸凌而自殺的小模新聞

憂鬱症的人好像就真的是愛一哭二鬧三上吊......

所以才上來發問看看! 謝謝!










midnightages wrote:
就走法律途徑唄,還有什麼好問的.


如二樓所說的, 建議走法院.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就算他病況嚴重到喪失行為能力,也有監護人可代為宣告道歉.

所以對方病到怎樣並不是你的問題,取得法院判決,解決後續問題.

這才是你維護自身權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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