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老闆角度來看老闆就是出薪資買下你的時間.技術.勞力.以老闆的角度 我給你多少薪資 我都計算好了不會造成公司營運 虧損所以才會有所謂老闆嘴中的 試用期勞基法裡面是沒有 "試用期"的!你工作能力如果不符合你身價 就會被不適用離由開除如果替老闆賺數倍以上 公司要不要多分享利潤給你是看老闆自己本身決定XD以員工角度來看以一般勞工職業 我領固定薪水做出一定產量 或讓公司獲益我做的工作如果不符合自身薪資就會被老闆以不適任理由開除老闆跟員工之間是 魚幫水~水幫魚個人淺見~歡迎各位討論
10個老闆有10種想法,10個員工也是有10個想法,要說甚麼是對、甚麼是錯,很難說,有沒有不捨得裁員的老闆,會不會有巴望著公司趕快倒的員工,相信都有,職場就是社會縮影,有很多情境不是坐在鍵盤前可以想像的到的~~以上~~共勉之。
人生一場空 wrote:以老闆角度來看老闆...(恕刪) 雇主不是老闆,老闆不是雇主雇主不是老闆,老闆不是雇主雇主不是老闆,老闆不是雇主有訂單的是雇主.沒有訂單的叫打工.叫俗仔,叫卒子...你老闆跟你一樣是俗仔是打工仔.他摸魚的話,你一定要跟雇主告狀.你老闆一直騙你說他是雇主,其實拿雞毛當令箭,他自己完全不用負責,過錯都是下屬.
neil_wei wrote:配合度高又懂得看臉色的員工應該是老闆最喜歡的 配合度高又懂得看臉色的女友應該是男人最喜歡的;配合度高又懂得看臉色的媳婦應該是婆婆最喜歡的;配合度高又懂得看臉色的OO應該是XX最喜歡的。不要在把老闆汙名化了,開店就是賺錢而已!員工除了賺錢以外,社會地位、態度成長、能力提升、成就感...這些也都是考量之一。(不然就不會有神職人員、義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