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近半年的薪資總額除以六為一個基數。有新舊制的區別,新制一年0.5個基數,舊制一年一個基數。94~102:8年=4x35000=140,00089~94年:5年=5x35000=175,000大概有31萬5。
要看他當初是否有進行選擇沿用舊制或者是94年後使用新制找到一個好的網站可以提供試算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資遣費試算系統http://www.bola.taipei.gov.tw/public/Data/11171054271.htm值得注意的是所謂的平均月薪 是離職前6個月的平均薪資並非依照投保薪資去計算要知道 投保是指勞保 是一種保險跟勞退是不一樣的另外第二種狀況-94年後使用新制的部份有些公司會於94年時確認員工如選擇使用新制那94年前的舊制年資 會結算一筆錢先給員工你朋友如果有這種狀況那他應當只能領取94年後1年0.5個基數的的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