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i5059999 wrote:
所以你 有看 我的留言嗎??
法是 最後一條攻防戰
你怎麼做 都不會是你的問題 而是你老婆和他的老板的問題!!
老闆有錢 留著打官司 並無不可
沒有鬧出人命或犯刑法 老闆也頂多被 行政罰而已!!也不會被抓去關!!
要不要給你 還是另外一回事!
是你搞不懂 你應該去弄懂你老婆的心態 才是正確方法!!
把合約走完 每個月有薪水拿 在離職 有何不好??
還是離職不做 被告 沒心情上班的好 加上又有小孩 沒錢怎麼養小孩?
就算付給你老婆了 你覺得 他上班會好過嗎?
該檢舉你就檢舉 你不痛不癢阿 痛的是你老婆!!
孕婦三萬薪資都要摳的老闆
會有錢請一次6-8萬的律師打官司???
您真的愛開玩笑,不想幫忙樓主就點離開,酸這麼多一點幫助都沒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