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彬 wrote:
最近工作量暴增,大家幾乎都會加班一兩個小時才能趕上進度後下班


公司的工作未完成須補完成(有加班費嗎?) 那麼提早完成是否能提早下班?(不扣薪)

論件計酬 按時計酬 責任計酬? 還是應徵時當面說清楚比較好 免得雙方期待值不同造成困擾

搞不懂!同事就算是你在帶,工作分配跟考核的也是主管,他做不完干你什麼事?

就算是資深員工,你也沒有權責要他加班或回家做吧?「帶」不就只是指導的意思?

林志彬 wrote:
最近公司有一批資深...(恕刪)


再來 談的就是效率問題了。

資深員工或許五小時可做完新人十至十五小時的效率。

這時就要看新人是不是真心想在你們公司長久發展 或真正想學習了。

如果是有心要待的 沒加班費之類 人家新人也是很想將資深老鳥畢生所學一下子全學光 甚至一兩個月之類就超越資深老鳥
(我個人蠻喜歡將絕世高手畢生所學,在非常短時間內完全複製‧‧‧)

效率遠遠將資深老鳥拋在身後

老鳥要八小時才能做完的事,新人在四小時就做完! 一樣精美 精細 客戶端可過關。


這也是為什麼我的行事效率可以是那些小妹妹的十倍以上。(我不是只有打字之速是大部份版友的十倍以上快速,做很多事 也是非常講求效率滴。)

但 畢竟這是傳產業,效率強 也沒什麼意義。(結局就是掛病號 或突然猝死 所以我離職了!)
[大概在一年整的光陰,只要擁有三位至三點五名很吃苦耐勞,很勤奮,一般人已經可誇讚的越勞20歲身體力壯小鮮肉‧‧‧ 大約在12個月整的時刻內,就3~3.5人的效率就可敵上我之效率! 而‧‧‧ 這時的我 幾乎已耗盡大部份功力,接下來 自然只會越來越降低效率‧‧‧] [痾‧‧‧在越南當地 找到3~3.5位這樣的職員 作業員 每位台幣七千塊是找的到滴‧‧‧]


我個人感覺我司,比較適合會摸魚 做事比較隨便 明明有十分力 但卻裝出只有三分力的那種職員來長久工作。

老闆要是唸一下 三分力增到4~5分力。(還是保留了五分力)

看每家公司的傳統 及 利潤了。 若利潤都很不錯 自然可養很多閒員!

==

務實面來說 樓主你所提到的這位同事 並不合適在你們公司體系,所以大家好聚好散吧。

這對雙方面才是雙贏局面
真的不用溝通了...換人吧..

而且你們這個應該不是責任制...

責任制(Exempt Employee)存在某些崗位上,原本是指管理、高階、專業人士,或是創意工作者,因為本身的特殊性質,而不必受到固定上下班時間限制,完成自己負責的工作後即可下班,不需打卡記錄出勤時間的工作責任制度。

這才是真正的責任制...倒是到了台灣...在台灣這個全世界最會精算的老闆們帶領下..責任制完全變調

我看在台灣真正保持著責任制的...反而是我們這些職業勞工了...上下班不用打卡..工作完成就下班回家

工作沒完成..就趕工完成..不能拿加班費...

其他那些打卡的公司...責任制???

林志彬 wrote:
最近公司有一批資深員...(恕刪)



我不是新人已經工作十幾年的中階主管。
我非常討厭,責任制三個字。
除非,入職就說好工作內容,不會增加,
當loading超過80%~90%,還說責任制所以要留下來加班。這一點道理都沒有。


我覺得如果是態度問題配合度問題,那就換人吧。不是所有年輕人都如你形容的那樣。
還是有些很“勾意”的,配合度很好。。但如果還是要說“責任制”,就免了。
這種的,要當機立斷馬上請他走
樓主兄弟!

千萬別跟新人說「做不完帶回去做」這種話!到時落人話柄
萬一公司被投訴,你反而裡外不是人
(因為連老闆說這種說都會有事,更何況是你)
當你這樣說時
法:違法
理:上班工作下班休息
情:下班後大家都一樣(老闆也是)



有時立場是兩面的~沒對錯!
當發生以上衝突時!
首先:
1:表明公司及自已立場
2:了解新人立場
3:要明講:
就說~
你下班做什麼是你的自由跟權利,我能體會!
但你的工作沒有做完,你可以跟我說是什麼原因,
是工作太多,還是無法處理!還是有其他原因!

因為我的職責是在工作上帶你,所以你工作的狀況我必需要跟公司回報!

如果你這樣說時~
法:站的住腳
理:工作做不完,公司有權利決定去留
情:站在前輩立場該幫都幫了、該溝通也溝通了


明人不做暗事~
人是需要相處了解的,站在前輩立場盡自已的職責好好帶他
但如果真沒辦法溝通,只能跟新人明講並向公司反應了

職場上:
保護自已是第一
做好自已本份第二
互相幫忙協助第三

三點做到問心無愧
跟主管反應,不行就換人

小弟也剛出社會兩年
當初找工作,就是找不是責任制的
然後加班不能報加班費的我也不考慮

我想那位新人跟我一樣吧
所以請他找一間符合他條件的公司吧
花了多少錢請一個新人?
給了多少工作量給一個新人?
新人的能力與工作量成正比嗎?
工作量暴增是公司的問題!
人力不足以應付工作量是公司的問題!
這位學長有什麼立場可以要求新人把工作帶回家!
如果新人每天都盡心盡力地努力工作,對得起所領的薪資,為何要跟你一樣?!
我個人最不認同加班才叫做認真的觀點,歪理
這個很明顯是主管的問題
如果真的覺得不行
試用期之後趕快換掉
重新面試一個奴性比較重的新員工
但這種事之後一定會再發生
所以要能面試到這種員工需要一點運氣

工作效率、薪資、態度才是一切
把員工當夥伴會比較舒服點

最大的問題還是
為什麼這家公司可以讓大家都加班到那麼晚!!

下班都一定會有自己的事情想做
多花時間陪陪家人、多培養自己的興趣之類的
除非您公司福利很好
旗下的人才會願意多用下班時間幫公司多做點貢獻

但看完樓主的貼文
趕快換掉這位同事吧
感覺比較符合您的領導模式
除非您不願意對您的領導模式做出改變
或是對公司的公司模式做出改變

不然經常性的加班 跟責任制是會一直在的
(責任制的前提是公司福利很好 與薪資很好
沒那屁股的公司就不要用這三個字塞給員工
惡性循環是不對的 公司績效也不會出來 花什麼錢請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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