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仔 wrote:請教各位先進,如題所示,如果公司沒經過員工同意,把補假日挪用當作公司員工旅遊日,這樣在勞基法上站得住腳?...(恕刪) 當然合法。公司一次員工旅遊,一個員工少說也要花上幾千塊。有辦員工旅遊了你還嫌,不然員工旅遊費用你出
員工旅遊不都休假日出遊的?有去就公司補助 沒去就自己放棄權益還是你認為 要辦在上班日 不用上班 還可以出遊 這樣才符合 你所認知的福利?那麼你就應該找那種公司(某日商 每年北海道5日)我們公司 不算大 但是至少上市櫃 員工旅遊 辦過自行組隊打怪團(自開發票回來請款)假日公司旅遊(全額補助)假日跨平日旅遊(全額補助 跨平日一日 需補班)這不是很正常嘛? 出去玩是輕鬆自在的又不是去 幫老闆提行李 看孩子的(有此情況 可申訴)假日訂房或是遊樂區還比較貴
瞬仔 wrote:請教各位先進,如題所示,如果公司沒經過員工同意,把補假日挪用當作公司員工旅遊日,這樣在勞基法上站得住腳?是不是又一個天才發明如何省掉員工的福利跟公司開銷?(註:員工旅遊屬不強迫性,只是觀感不佳;公司沒有福委會;公司家族經營,他們自己說的算)先謝謝各位先進賞臉留言了! 員工旅遊有強迫→違法員工旅遊沒有強迫→合法補假日沒有經勞資雙方協議→違法補假日有經勞資雙方協議→合法選我正解
版主有矛盾標題寫強迫內文寫不強迫員工參加你覺得要在上班日辦員工旅遊?先搞清楚權利與福利吧,你越強調權利,老闆就強調你的義務希望你有能力,開間公司讓我們進去開心,我也快被榨乾了,我超期待能在上班日員工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