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ardii wrote:
舉個例子來說,一間餐廳,如果店面是租來的,每個月租金10萬
沒有一例一休下,如果每月開業30天, 平均每天要攤店面租金成本3333元
有一例一休下, 如果假日不開業, 每月只開業24天, 平均每天要攤店面租金成本4166元
樓主啊
在一例一休實施前
去年早已經實施"單周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每周有一天例假日"了
就算你不鳥去年,之前還有"雙周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
"每個月開業30天,一例一休就變成開業24天"
上面這句話我假設你只請一個員工,而且每個月都不管勞基法的壓榨他


你這個老闆好棒棒,只請一個員工,他休假你就不能賺錢惹
前陣子還有客戶跟我說,阿現在政府都在勞檢,你們會有影響嗎
我回他:有影響的都是之前就不鳥勞基法的啦


"單周工時40小時"=>"一例一休"
本來就是周休二日的放的企業哪有差?
bacardii wrote:
舉個例子來說,一間...(恕刪)
這跟一例一休影響不大吧?
一個原本是開24天,用增加加班費來增加營業額,還沒改制前就得付加班費了(一例一休只是讓加班費變高而已)
而一個月營業30天的餐廳,基本上靠得就是輪休,由正職跟兼職混在一起排班上班的,基本上排休以最低休休四天來算,其餘天數報加班,加班費以例假日來算,加班費跟以前一樣
如果一個月休不到四天,加班日才會以休息日計算(這才因為一例一休影響)
但員工一個月休不到四天,也只証明老闆不想請人,把少請人的薪資拿去補加班費怎想都有賺吧
少請員工薪資 - 人手不足加班費 = 老闆額外賺的錢(但因一例一休減少一點)
而服務業運輸業影響是最小的,本身就是排班制根本沒有影響,而司機是底薪加趟次又沒加班費
影響最大的是傳統製造業,因常常加班且週休制才有影響
沒有一例一休下,如果每月開業30天, 平均每天要攤店面租金成本3333元
有一例一休下, 如果假日不開業, 每月只開業24天, 平均每天要攤店面租金成本4166元
在沒有一例一休下
你的意思是大月31天,貴餐廳會有一天扣除店租成本的優惠日摟? 每年2月到貴餐廳用餐會特別貴嗎!
貨運公司的貨車也是貸款買的,隨時間會折舊,假日不開出去送貨賺折舊,成本不就增加了
該貨運行的車輛在會計折舊或貸款繳清的第5年後就不該吧車輛成本再算入,貨運費就該大大的降低了嗎?
賣冰淇淋的店, 假日不開店做生意賺錢, 冷凍庫的電假日還是不能停, 成本也增加了
冬天用電絕對比夏天用電便宜,冬天吃冰應該要半價賣吧!
事實上因一例一休大有影響而必須調整售價的產業是有限的。
台灣人太習慣把人力成本放在節流的首位,導致原本該4個人的工作都3個人甚至2個人做
一旦需要增加產能時2人或是3人就必須加班來做到4-5人的產能,對加班費便宜的情況來說是OK
但加班費增加時,就覺得應該是漲價的時機。卻不去想是否本身人力結構上是否有問題?
利潤的高低大多是創業前就已經知道的事,當然很多產業是剛開始利潤好,隨著環境跟競爭者的加入而改變
傳產的老闆總是愛說著20-30年前的光景,嘴著高利潤跟高業績。現在總是有讓他們抱怨成為夕陽任何可笑的理由
也永遠不會去想公司該如何改變跟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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