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ic wrote:應該先把勞工的x1...(恕刪) 應該先把勞工的x1.33 x1.66 x2倍的加班費也調降成跟公務員相同的x1倍才對呀=====================公務員要不要來實施"責任制"????
輪班制勞工,縮短工時和他們有關嗎??我想是無關的,但減少那七天假跟他們有關嗎?我想是有的,一天以1500薪資計算,例假日上班*1.5,也就是十天半的薪响,15750的薪响您說多嗎?除以1年12個月,也就是平均一個月多一千多的薪水要不要爭取?台灣有多少輪班制的勞動人口,您說,是不是很多人反彈,是吧!
勞工正常工時從雙周84小時縮減為單周40小時. 假期減少7天.如果多數勞工都不喜歡這個方案,那何必改? 還是維持雙周84小時好了.或是反向為之,Case B: 增加工時,單周45小時, 假期增加7天.Case C: 增加工時,單周48小時, 假期增加14天.我看這樣資方也受不了吧.
svhost32 wrote:公務員來學習我 一個月只休息三天 半夜還要來值班待命好了公務員底薪20008你要不要 還是要時薪120? 大大你也好笑,這麼慘不會找個正常一點的工作?不說去考公務員了,一堆檳榔店找人都25000起跳週休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