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台北盆地地區,熱起來體感溫度絕對比溫度計上的高,
但同時也要有針對性地規範,要確保能保障在戶外工作(建築工人等)能享受到高溫假,
而且資方必須是站在為了員工健康而甘願放假或者承擔工程延誤的風險及責任。
身為勞工的一份子,即使未來可能也有機會當老闆,
但我覺得作為資方的想法真的要改變,並不是身為資方就是老大,員工都是在你底下使喚的,
這套傳統的管理方式已經不管用了,西方也擺脫了這種極致的階級勞工操作模式。
要推行“高溫假”或者任何促成勞資公平的政策時,更應該隨時提高對勞資雙方的教育,
資方不是永遠萬惡的,勞方也並不一定是脆弱的,雙方是人資市場供需平衡的表現,
你有你的優勢,我有我的能力,大家雙方給予自己所擁有的資源,達成勞資雙方的協議,
我想,這才是人資市場,勞資雙方最理想的狀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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