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oseeric wrote:
外送風險很高, 還是...(恕刪)


就是車禍的多,更多人要作
我不知道為啥,看到是這樣
以前會說你沒前途,但這個時代會電腦會外文薪資反而比不上做外賣和做保全
你真的不能怪人家沒努力

你也不用拿什麼物價來說嘴,那都叫藉口
現在薪資早已遠低正常標準,等年輕人願意做專業工作,放棄接"低薪"的外賣後
我們再來談物價的問題都不遲
有些人就是賭自己不會發生意外,都認定自己騎車夠安全了....

光是現在手機成癮的人過半都是,只要一個Line訊息或是電話,

瞬間都有可能造成意外發生的原因!

有時候真想問問:這外送工作您是做一輩子?還是做一陣子?
想賺的多那是偏危險 最近很多新聞有出車禍的
沒有保險也是一個重點
以中国為例,外送员、网约车在业務开创初期,为了吸引更多人加入,会有很高的薪水和奬金,等到飽和之后,就开始降低费用⋯
憨國魚 wrote:
想轉職了,可是聽說沒勞保...(恕刪)

你賺的錢,夠賠償給無辜的受害人嗎?馬路只有你可以
通過嗎?沒有把用路人放在眼裡,只有一己之私,賠到
很難東山再起,也不是不可能吧!
憨國魚 wrote:
如果週休二日,平日跑10...(恕刪)


https://udn.com/news/story/120775/4104351

勞檢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攬真雇傭

2019-10-15 00:37聯合報 記者章凱閎、侯俐安、黃筱晴、鄭國樑/連線報導

國慶連假接連發生二起食物外送員車禍身亡,卻因外送員與雇主非雇傭關係,沒勞保、領不到職災給付;本報昨天呼籲應展開專案勞檢,勞動部職安署昨天即會同桃園市勞檢處、台北市勞檢處,專案勞檢foodpanda、Uber Eats等平台業者,認定業者「假承攬、真雇傭」,須替外送員加保勞保,且在期限內給予職災補償。

職安署署長鄒子廉也說,二業者在勞檢過程均未提供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若後續拒絕或遲不提供這三項資料,勞動部會依勞基法裁罰業者「最高罰鍰」一七五萬元。此外,二位職災外送員「應保卻未保」勞保,勞動部也將依勞工保險條例裁罰業者。

其餘外送業者二周完成勞檢

美食外送平台近來崛起,但勞資、消費糾紛頻傳,甚至外送員車禍一件接一件,不少平台業者卻稱與外送員為「承攬關係」,不必幫非受雇的外送員投保勞健保,也免提撥勞退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多位立委質疑外送員勞權未受保障。勞動部長許銘春一聲令下,宣示將突檢有外送員車禍離世的foodpanda、Uber Eats;其餘外送業者也將在二周內完成勞檢。

外送員與業者符「雇傭關係」

勞動部職安署隨後傍晚火速公布勞檢結果,指foodpanda、Uber Eats要求外送員執勤時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還要在車身貼上公司貼紙,且無法上工也須廿四小時前回報公司等,認定外送員與業者間具「組織從屬性」,符合「雇傭關係」要件,外送員適用勞基法,且業者應在期限內給予事故外送員職災補償,包含喪葬補助五個月加上死亡補償四十個月,共四十五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

兩家業者仍堅持「承攬關係」
對此,兩家業者仍堅持「和外送員簽訂契約為承攬關係,而非雇傭勞資關係」;目前foodpanda、Uber Eats在台灣都擁有一萬多名外送員,規模驚人,一旦被認定與外送員具雇傭關係,勞動成本暴增,勢必衝擊營運。對於未來因應作為,包括是否提出訴願,或減少優惠、提高餐廳抽成,兩業者都表示,尚待評估,暫無回應。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說,美食外送平台不是第一天在台灣運作,勞團早指出業者與外送員為雇傭關係,但勞動部卻等到「事故發生才來做事」,顯然主管機關態度消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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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能生活,但你算過你的支出嗎,手機,網路,市內電話,機車,油錢,保養,損耗.騎車風顯.沒勞健保,獎勵制度也就是收入隨時可能改變,真想試就先UE兼職試看看吧
DandelionJack wrote:
https://udn...(恕刪)
綠色政府又在帶頭創造低薪,一例一休後到底還要再搞倒多少行業?現在很多時薪的工作老闆不想給加薪費,大都沒找二個工作都不行了...強制加勞保後,外送的工作想拼錢的不就又動不動超時違反勞基法工時,還能月入十萬嗎?...唉,想多賺點錢都沒機會。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新聞有報做熊貓身故有...(恕刪)
自己再買意外險500萬,求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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