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口味 wrote:
大家好,幾個月前,...(恕刪)


薪水很重要
但自己更重要
這老闆不值得跟也不必替他賣命

想清楚就離職
不要搞到最後讓自己有憂鬱症了...
建議你給自己多一個月測試一下老闆,感覺你老闆是要用你的,但就是老人脾氣亂發,
跟他說再這樣罵人你東西收了馬上走人,下次他罵人你就頂回去,測試他的底線,反正
你都有走人的打算了,工作也不好找,試著找到平衡的點!!


台灣人真的比較老實

我自己也是老板 在大陸工廠 過年收假老闆主管還要列隊歡迎勒
只是訂單沒處理好 要賠錢? 在大陸就直接上 勞動局了
低消2萬人民幣


建議你在觀察一個月看看 不行快走 重點是 你學到東西了嗎?



海鹽口味 wrote:
大家好,幾個月前,我...(恕刪)

除非薪資很高或找不到其他工作,
不然還是早點走人吧!
幾十年的個性,沒那麼容易改變。
還能忍的話,就邊做邊找新工作,
至於他找不找得到人接手,就別考慮那麼多了。
想想把另一個人推入火坑,你良心能安嗎?
基本上如果你覺得這個工作你做的來,薪水能接受,那就:頂回去,別怕頂回去就對了

不做最大,這個前提你還不頂回去?
想爭口氣
引用勞基法第14條,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第二項、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蒐證完畢明確後,直接開除老闆並且請他開立非自離職證明,並給付資遣費,多少錢不是重點,是讓他知道該如何正確對待員工。

只是不想繼續理他
直接丟出離職通知
未滿3個月不需預告,當下當天即可離職,滿三個月要10天前預告老闆。他該給你薪水還是該給你。

這類的老闆沒辦法改了.

另謀出路為要.

可以的話,試著找自己喜歡有興趣的工作,才會長長久久.

否則,就是一輩子都在換工作.

加油
不是高薪 捨不得
不是幾十年年資 捨不得
不是中年上了年紀 工作不好找
繼續留在那裡真的有問題
是我的話早就三字經問候回去了.再離職才爽
好的工作與好的主管不是沒有.要勇於去換新工作.
海鹽口味 wrote:
能不能大家給我一些建議,因為我今天下午就想跟老闆講,如果他不找人,我就做到發薪日那天,要找人的話,我可以幫忙找到人交接完再走。...(恕刪)


走就是了
不必說幫忙找到人之後再走..
不過
滿三個月好像是要預告期..一周還是一個月吧..
公司沒找到人.期滿就可以離職..
甚至.公司沒找到交接的人.也可以提早叫你走..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換個地方會更好吧

老闆自己沒有做好的事情

出包就怪員工沒擔當

原來老板是這樣當的

更不要說叫你自己把貨吃下來

他是在做夢嗎?

換個地方生活吧

你又不是沒這份工作就活不下去

我相信還有地方缺人

還是薪水老板有開的比較漂亮讓你捨不得?

動不動就污辱員工人格

不是好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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