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砂漁港的騙人布 wrote:其實,小弟認為「正...(恕刪) 我覺得真的責任制應該就是這樣,事情做完就能走,慢一點來上班也沒關係同樣的下班後遇到事情,就用自己的時間去處理~~員工為了事情能順利早點弄完,才會真的有效率出來~~但台灣有一些公司主管、老闆要的不是效率,而是只看上班時間長短,越晚下班 又不領加班的員工才是真的好員工~~~難怪台灣工時那麼長因為這就是資方要的~~早點脫離勞資關係,才是上上之道~~
上班不打混摸魚,認真努力,於上班時間中做完事情,準時下班老闆:這個人一點都不認真,不能重用上班打混摸魚,聊天打屁,於下班後時間做完事情老闆:這個人很努力、認真、上進,可以考慮委以重任如果是那種事情提早做完也可以提早下班的責任制老闆:這個人一點都不懂得與公司同進退,不能重用如果是那種不小心做太快,隔天早上沒事情,可以晚點進公司的責任制老闆:這個人連基本上班時間都沒辦法準時,可以叫他走了老闆:雖然你是責任制,但是你要懂得把公司當成自己的,不能只顧自己的事情,懂嗎?老闆OS:但是薪水一樣不會調的
scrapswing wrote:上班不打混摸魚,認真努力,於上班時間中做完事情,準時下班老闆:這個人一點都不認真,不能重用上班打混摸魚,聊天打屁,於下班後時間做完事情老闆:這個人很努力、認真、上進,可以考慮委以重任如果是那種事情提早做完也可以提早下班的責任制老闆:這個人一點都不懂得與公司同進退,不能重用如果是那種不小心做太快,隔天早上沒事情,可以晚點進公司的責任制老闆:這個人連基本上班時間都沒辦法準時,可以叫他走了老闆:雖然你是責任制,但是你要懂得把公司當成自己的,不能只顧自己的事情,懂嗎?老闆OS:但是薪水一樣不會調的.(恕刪) 太經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