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辭是否很不道德....(內有小抱怨文..慎入)


辭職是員工的基本權利吧。

不適合的環境就不要硬撐,
久了憂鬱症或一堆身心症候群都會出來,
最後也只是自己在活受罪。

不好就快快換環境。
問被罵 問的到東西倒是還好

問不到 真的該閃人!


老話一句 被罵也是薪水的一部分~ 反正被罵又不會痛!!



stevennash1 wrote:
哀~小弟今年27了整...(恕刪)
才進公司半年 , 剛好比較進入狀況

個人是覺得辭職滿可惜的 , 代表你前半年付出的努力都白費了

很多人的工作 , 都不是本科系的

主管願意慰留 , 也表示你工作的不是那麼差

會被罵被念 , 也代表老板對你表現有期待 , 覺得你可以做得更好

人與人相處 , 都會有磨擦期 , 久了就知道彼此意思了

建議事緩則圓

除非找到更理想的工作 , 不要輕易離職


勞基法明文規定
工作超過三個月、未滿一年者
離職需提前七天告知

請以存證信函告知

公司必需在七天之內放人

若有優於勞基法的,可從之
若低於法律的,需以法律為最底限


這年頭,連做件合法的事
都要豁出去、提起勇氣、上網討拍、膽顫心驚的



所以我常說的
台灣的法治觀念極差
比落後國家還差


台灣人是怎麼了?
當然老闆一定會慰留你
因為便宜又好用
至於閃不閃辭
基本上基於一種責任心
還是先請辭把份內該交接的該結束的案子先結束比較好
不過如果老闆太摳門
閃辭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stevennash1 wrote:
哀~小弟今年27了整...(恕刪)



就現實面考量,
你以前念的科系,工作好找嗎?
(或是和現在的經驗比起來..)
你下次會找的工作,會是以前念書相關的嗎?

如果問了有答案,就不要怕被罵...
就算你現在找的工作是以前念書相關的,在職場上還是需要請教人的!

stevennash1 wrote:
我也很想把事情做好~可是我就是個菜鳥新鮮人~很多東西不懂~不懂就只能被罵得默默不吭氣...

沒有人進去什麼都懂的,重點是進去後要快點上手,不懂就去問人,但問1~2次就好
如果你進去半年還沒搞清楚狀況。。恩。。。那可能這工作不適合你了



stevennash1 wrote:
每天工作朝九晚八...進公司半年...工作技能也沒啥進步
(因為公司也只有我做這職務....沒人競爭也沒人可學,

只有你這個職務? 那開出你這職務的主管,人事,總會告知你要做甚麼吧?
而沒有規範的工作其實很好,因為你所謂的就是之後人的規範
所以當你說工作技能沒啥可以進步。。,又說被罵的默默不吭氣
我只能說。。。不是不能進步,而是你不進步吧。。。
你都把自己定位為大魯。。又直接說工作技能沒啥進步
只能希望你自己先看清自己了.....
我跟你一樣大的時候進第一家公司,職務內容是燒錄還有貼貼紙,月薪20000,上班時間9~21,做了3個月覺得不能這樣,就鼓起勇氣向老闆要求加薪以及學習新技能...4年後離職薪水約110W/Y,離職原因是看衰該產業。

個人建議:
1. 想要甚麼就積極爭取,你跟老闆兩不相欠
2. 學不到東西賺不到錢就不要浪費時間了
3. 只要你努力,別人一定看在眼裡,重點是態度
4. 發問被罵又不會痛,怕屁喔

stevennash1 wrote:
哀~小弟今年27了整...(恕刪)

1~2F是在幹嘛?

2K多

還是台灣的問題?
責任感問題!還是作到一個階段吧!
stevennash1 wrote:
哀~小弟今年27了整...(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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