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喵的 wrote:另外我更好奇一個問題(恕刪) 這個案例的爭議點在於是否使用公司資源來開發,以及該開發是否與自己在公司的職務有關和你的說的狀況不太一樣就我個人在科技業經驗,如果你在Apple工作並利用下班時間開發了一款iOS App,那大概有幾種情況1. 你開發的App和你工作項目完全無關,比方說你是通訊部門但你開發了一款遊戲,且完全使用自己的設備,這樣App所有權完全歸你2. 你開發的App和你工作項目完全無關,但你使用了公司發的電腦和測試設備,這種情況下一般沒什麼事,但如果被上層知道會不會因此受到警告公器私用就不一定了3. 你開發的App和你工作項目有關,比方說你是通訊部門而開發了一款通訊測試App,且你使用了公司發的電腦和測試設備,這樣基本上App是公司的4. 你開發的App和你工作項目有關,但完全使用自己的設備,這種就比較複雜,你必須要確保在該App中完全沒有任何可以被歸屬於商業機密的內容,且舉證該App的開發沒有影響到你的工作。單純使用到工作上累積的知識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不然那些顧問就沒做了),但如果你因為在工作上看到了原始碼或內部文件而使得開發變的可能,那就很有可能會有法務糾紛有一個比較麻煩的點是你要確保該App不會和Apple有直接競爭關係,除了公司利益考量上外,重要的是因為你在Apple內部,可以比外部對特定App有著深度的了解,所以如果你的App和Apple有直接競爭關係那很可能會被認為你有使用到了內部的資源(不只是原始碼,比方說使用與測試數據、產品Roadmap、研究報告等等都算)所以Best Practice是,你的side project不要使用任何公司的資源,包含上班時間、帳號、電腦、設備、文件書籍,且該項目不要和你的職務有任何關連,避開任何"因為我在這個職位上所以才寫得出來"的項目,這樣就不會有爭議。我們部門有時會聘請大學教授當作顧問,他們都很小心,和我們連繫和工作時電腦、信箱、帳號全部都是用自己個人而非學校的,很多設計師在私下接案時,也都是用自己的電腦和Adobe訂閱,既使公司或校方都有提供,就是為了避開任何逾用資源的疑慮。
Mainline Pocket wrote:我朋友10幾年前在職開發了一個軟體,拿到別的地方賣,不小心被偷走。結果最後軟體5000W台幣賣到他公司。最後是他審核自己開發被盜的軟体,不敢跟公司說,自己一毛也沒賺到。 也太倒楣
skistosais wrote:白天是公務人員,晚上寫文章、寫書,得獎的例子。得獎的獎金、獎章有歸公家嗎? 公務員可以寫書寫稿賺稿費,但不能寫程式送上 google play 或 apple store 賣,連程式裡附廣告都不行。別問為什麼,人事行政局就是這樣明文條列。不過這是禁止兼差的規定。
哇,N年前的文被翻出來,不過這個問題還真的值得好好思考。但像這個案例內提到,美國那邊也有寫出較完整的軟體,那程式撰寫者(樓主)須證明該APP所用到的一切資源均非公司所屬,或是公開資訊 (無涉及公司Source Code或核心技術),不然大機率都是屬於公司產權。
skistosais wrote:不是也有白天是公務人...(恕刪) 概念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就不要扯了真要扯的話,公務員下班寫書寫稿當然不是問題,但你下班時間在辦公室用電腦或者用電燈等公家資源來完成私人事務那就是不行最近的例子就是丁允恭 打炮不犯法 休息時間在辦公室打砲就是不行....這篇的例子 程式如果自己在家利用假日完成且沒用到公司任何資源 當然屬於自己但只要有利用到公司資源,無論是為了白天還是晚上公司,怎樣都是屬於公司的智財 這點完全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