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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月休4日,算是雙週休2日,84小時可以均勻安排在2週12天之間。所以排班彈性非常大。可以一天7小時,也可以有半天班的,然後其他上全天
現在2周一定要休4天(彈性2周工時),總工時80小時。因為上班天數減少,排班彈性就減少,排班難度提升。
在總成本影響最小的情況下(工時就是少了,工作天數就是少了,所以成本一定會提高),多請一個工讀生是最佳的做法。
讓正職多上班一天成本會增加不少,遵守勞基法的企業不會讓正職多加班
所以才會造成,員工實質薪水沒變(除非你要做兩份工),但是資方實質成本上升。
然後不要扯什麼走勞基法的沒差,就是走勞基法的才有差。不遵照勞基法的才沒差好嗎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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