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政府開始思考沒繳健保費住國外的假台灣人看病要實價收錢吧

Goldmonkey wrote:
也有不少台灣人到外國A別人健保及福利的好不好,每年有數以千計孕婦到美國生小孩(這兩年大陸人變多,但之前全是台灣人),冒充無業低收入戶享受免費醫療及生產費用,生完還拿政府福利及美國護照。台灣人在美國開了好幾千家一條龍服務(包括代辦免費生產及騙福利)的月子中心,多到老美遊行抗議還上了媒體頭版,這些業者及孕婦以詐騙美國政府為樂,更令人不齒。...(恕刪)

所以如<Goldmonkey大>上述之問題,應該是美國政府和民眾要有共識立法解決美國社福弊端,
至於台灣的健保弊端(停保、復保即其中一項弊端)則應該是台灣人民輿論施壓要求台灣政府改革,
「某些」持雙重國籍或長期持有美國綠卡的台灣人,
確實是腳踩兩條船,遊走兩國法令(台灣、美國)漏洞,不勞而獲他人血汗成果,
無奈,台灣政府卻是打腫臉充胖子的刻意政策式護航、偏袒那些你口中的「令人不齒」人士......

安迪月亮 wrote:
全世界的保險,可又有哪一項是你不滿意卻又不能拒絕參加,只能乖乖依法繳一輩子保費的?!


強制險多的是,你有車籍就要有車保,第三人保。

你有商業地產,大部份的國家就要求你要有產險

你在台灣有戶籍,你就是要交健保費,很合理

(要求一個從小在國外長大回國的人,在台灣沒有戶籍的人

補交過去6個月的保費,

卻又不理賠過去6個月的帳單,根本是不合邏輯的事

政府怎麼不要求新生兒要先交6個月 ?)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要求一個從小在國外長大回國的人,在台灣沒有戶籍的人

補交過去6個月的保費,
...(恕刪)


確實不合理
合理的作法應該是不給保

因為這個人根本就不是台灣人

在台灣沒戶籍
這個人到底是哪裡人
怎麼能隨隨便便就給他加保

台灣的錢不是這樣花的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強制險多的是,你有車籍就要有車保,第三人保。
你有商業地產,大部份的國家就要求你要有產險
你在台灣有戶籍,你就是要交健保費,很合理
(要求一個從小在國外長大回國的人,在台灣沒有戶籍的人
補交過去6個月的保費,
卻又不理賠過去6個月的帳單,根本是不合邏輯的事
政府怎麼不要求新生兒要先交6個月 ?)...(恕刪)

既然你舉強制險為例,
若同樣是符合可以報出險領理賠的強制險投保人,
大部分投保人是不管出險或不出險就強制一出生後繳一輩子保費,
而有些特權份子因政府護航於是平時不繳保費至確定出險領理賠時才繳6個月保費,
相信會算術的人都知道這極不合理也不合公平邏輯吧!
況且你回台灣看病若完全自費而不辦健保復保手續使用健保給付,
健保局會逼著你補繳6個月保費嗎?!不會!
所以你還是有選擇權,
回台灣看病很不喜歡補繳6個月健保費,就麻煩你完全自費看病.....很難嗎?!
若你覺得很難而且不滿意!那真的是佔了大便宜還賣乖!
至於你提到『政府怎麼不要求新生兒要先交6個月 ?』,只是讓人笑話了.........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強制險多的是,你有車籍就要有車保,第三人保。
你有商業地產,大部份的國家就要求你要有產險

(恕刪)


那再請問閣下一個問題:
既然是強制納保,又保證拿得到保費(拍賣被保人的不動產,凍結薪資,甚至伸手進遺產帳戶拿)
那又何來鎖卡不給看病的事情?
既然一輩子,每一天都要算進繳納保費的基數
那被保險人就有權力一輩子,每一天都有權力看病,是吧~?
權利和義務總該對等吧?

跟這個國家坐同一條船的每一個國民尚且如此
那請問這些"革命之母",是不是要一視同仁,沒有差別待遇?
憲法開宗明義第一條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光這健保法,第一條就跟憲法明著對幹了

這.....??





u82232016 wrote:
況且你回台灣看病若完全自費而不辦健保復保手續使用健保給付,
健保局會逼著你補繳6個月保費嗎?!不會!
所以你還是有選擇權,


你講的這個就不合理了,因為如果你沒有戶籍,

你就是外來人口,觀光客,你怎麼能叫觀光客保健保?


安迪月亮 wrote:
回台灣看病很不喜歡補繳6個月健保費,就麻煩你完全自費看病.....很難嗎?!
若你覺得很難而且不滿意!那真的是佔了大便宜還賣乖!
至於你提到『政府怎麼不要求新生兒要先交6個月 ?』,只是讓人笑話了.........


自費看病不難,我們全家一向是自費看病。

但是什麼叫 "若你覺得很難而且不滿意!那真的是佔了大便宜還賣乖!"

有人 "覺得自費很難而且不滿意" ===> 這就是說這個人是自費,

所以請問你是從那裡得到結論這個人有佔到便宜 ===> "那真的是佔了大便宜還賣乖!" ????

其實我覺得最合理的辦法是: 無戶籍者要居住六月以上,並有報過稅

就可以加入健保,但是不用補繳6個月

(有報稅和否有交稅是二回事,低收入的人也應該可以有健保)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其實我覺得最合理的辦法是: 無戶籍者要居住六月以上,並有報過稅
就可以加入健保,但是不用補繳6個月

(恕刪)


合理!
但是條件是永遠不能再退出
終身繳納健保費
公平吧!


u82232016 wrote:
合理!
但是條件是永遠不能再退出
終身繳納健保費
公平吧!


這就不好了,為什麼要這樣呢?

出國工作一二年,同樣可以停保,

反正回來之後一定要報過稅才能加保,不是很公平嗎?

你稅有得交比人家多嗎?

人在國外用不到的健保,憑什麼要人家補助你?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這就不好了,為什麼要...(恕刪)


疑!
那這樣就很奇怪了!

其它住在國內國民的難道不用納稅?
難道他們可以自己覺得不用看病,所以就退保
等到覺得自己可能有大病之後
再來加保看病?????

世界上哪一國的保險制度是這樣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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