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想多請一位門市小姐
工作時間是每周一到五早上 8:00~17:00
星期六是9:00~17:00(隔周休)
薪水22000元
平日加班時數5小時
例假日加班時數8小時
這樣薪資加上加班費該怎麼給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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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知道
偉大的政府實施一例一休後還有隔周休的模式嗎?

22K....
門市小姐薪水不高很正常...
一天八小時也算是正常的工時
但隔週休是什麼鬼?
正常工作時間單週不得超過40小時這是規定!!
比較合理的算法,假設22000是全薪,
時薪就是22000/30天/每天8小時=91.666...=>91.67

休息日加班,前2個小時*1.34倍*時薪91.67=245.68
後面6個小時*1.67倍*時薪91.67=918.53
休息日加班當日薪水=1164.2=>1165

若實際有1個小時的休息時間,可扣除加班時數1個小時,
後面5個小時*1.67倍*時薪91.67=765.44
休息日加班當日薪水=1011.12=>1012

當日加班時數累計超過8個小時的,
依實際工時乘2.66倍再乘以時薪。
平日加班 5*4=20
假日加班 8 (按照政府規定的加班算法) *2

這已經沒有甚麼隔周休的問題啦! 就是周休2日。

重點在! 小姐進來的時候,有沒有先溝通過,需要每隔一周的休息日需要來配合加班。
這點應該是兩方都要同意才行,(雖然都是出錢的雇主講了算)。

至於22K的問題,只要你雇的到願意來做的人,也不違法。

只要按照規定,加班就給付,其實根本沒甚麼問題。

有問題的是老闆願不願意按規定給付,有沒有能力給付。

喔!! 還有門市小姐願意不願意配合加班的問題。

大亨寶 wrote:
最近公司想多請一位門市小姐
工作時間是每周一到五早上 8:00~17:00
星期六是9:00~17:00(隔周休)
薪水22000元
平日加班時數5小時
例假日加班時數8小時
這樣薪資加上加班費該怎麼給才對呢?


都給22K了

星期六有上班就是算加班費

現在沒有隔周休這東西

單周就是40小時

例假日加班八小時

平日加班五個小時

這是單月累積嗎?

例假日加班八小時跟禮拜六算法一樣

但你還要給他八小時放假

平日加班 就照算而已



為什麼是用22k開始請人..根據什麼...不過在你底下做事一定很慘,因為一個沒用心、沒主見的老闆....
22K 請門市小姐......


大亨寶 wrote:
最近公司想多請一位...(恕刪)
用3個人的薪水
雇用4個人
做5份工作

這是老闆思維
不足為奇

只要符合基本工資跟勞基法規定
一定請的到人
反正門市小姐門檻低, 不用在乎流動率
門市人員一般是還有其他獎金的啦,不過版主提出來的工時確實是有問題,也沒有規避的空間,被查到應該會有問題,話說回來,這鬼島的官員真的都不食人間煙火,訂出來的狗屁規定,造成勞資對立,卻又兩邊吃力不討好'真的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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