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更新狀況如下:
1.我司1月份即受理A同事的離職申請~當下負責人也同意了.離職已生效.
2.年後銷假上班A同事更當面跟負責人清楚明白的表示她要離開公司.無法繼續為公司服務.謝謝負責人這幾年的關心與愛護.
3.105/3/31離職日當天A同事已經門禁卡交回.我司提供離職證明單.感謝函.勞健保轉出作業.完成離職手續
4.人資部對A同事說你對終止勞動契約有任何不服.可以直接到勞動部去申訴.這是你的權益.公司會全力配合勞動部協助調查
據說已申訴~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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