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更新狀況如下:

1.我司1月份即受理A同事的離職申請~當下負責人也同意了.離職已生效.
2.年後銷假上班A同事更當面跟負責人清楚明白的表示她要離開公司.無法繼續為公司服務.謝謝負責人這幾年的關心與愛護.
3.105/3/31離職日當天A同事已經門禁卡交回.我司提供離職證明單.感謝函.勞健保轉出作業.完成離職手續
4.人資部對A同事說你對終止勞動契約有任何不服.可以直接到勞動部去申訴.這是你的權益.公司會全力配合勞動部協助調查

據說已申訴~
待續
文章關鍵字

gu3126 wrote:
A同事在1月旬用app...(恕刪)


前幾天有篇新聞
line離職,反悔來不及
可以去參考看看
只能說不管說話或是打字都要謹言慎行
像樓主說的,你只是菜鳥,公事公辦就好了,有不懂的問主管,其實不必來PO文的

還是謝謝分享啦

gu3126 wrote:
昨天請她辦理離職手續,她說她下個月才要離職


下個月 也還好 讓人多領一個月...當遣散費...好聚好散吧
沒必要鬧僵
架空他,交接完畢後。不用他在碰業務。讓他做雜務,甚至不讓他做任何事,通常沒幾個人待的住。
以前公司有試過遇過這狀況

在這跟你說怎做她可能會提前離職

首先跟她說準時上下班。遲到2次發警告信。第3次就立即開除

她每天回到公司。什麼工作都不用給她做

每天上班就是要她坐到吃飯之後等下班

編她坐在角落遠離其他員工

她坐位不設內部電話。空桌一張

如她講手機看報紙一律第1次口頭警告。第2次發警告信。第3次立即開除

就是什麼都不用她做。又什麼私人的都不給她做

因這是受薪上班

跟你說大多撐不了10天就自動離職

就算告你也不必擔心

因她上班的時間本就有薪水

而且只是要她坐著而有薪水

至於她上班時間講電話看報紙偷睡覺。這些都不是你公司該容許的行為

她也很難去跟你撐

通常撐不了幾天就離職
不對吧! 怎叫他坐在那邊那麼爽
當然叫他做別的事阿!因為他之前做的事有人接了 接下來就是粗活了阿!我不知道你們公司是不是工廠 如果是開始大掃除了
有生鏽的地方 把他擦到變亮 一天的範圍給他 就像當兵一樣操下去就對了@@

等一個月過後他還不走 但至少你的工廠變亮晶晶了 該保養的地方也保養好了

當粗工做就是了 也不用給他之前薪水
因為領這個薪水是那個缺的
你就發最低勞工薪資給他1萬9千多

操下去就對了
哦是女生哦....那不要太科薄 就叫他寫離職單吧!日期押一押 看他樣子也做滿久了 也為你們公司出了不少力 跟他溝通一下 給你一個依據 @@
上一篇亂講的==
not for sale wrote:
以前公司有試過遇過這...(恕刪)


我看你這是對於不想發資遣費的做法吧, 這種事情在台灣還能驕傲的教學, 不要改天自己就是那個被搞得那個人。

not for sale wrote:
以前公司有試過遇過...(恕刪)

幹的真好!
這不是日本的方式嗎?
而且你還可以改良加上警告的模式,
真希望有機會你也可以體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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