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創業努力的想法很久,但目前服務的公司給的待遇還不差,
若是能持續在原公司留任,直到自己事業稍穩後再離開,
可聽說創立公司後,自己就不是勞工身份,被退勞健保後會被原單位發現。
不知道是否確實如此?或是有何良機妙策?
請不要說找人頭當公司負責人...
變更的亞特 wrote:
43900是指每月投...(恕刪)
你要重覆投保的話,勞保局、健保局也不會說不行。
只是他會寄一個單子給你跟新公司。告訴你說,你的新公司有幫你投保。
你可以選擇只投一邊,或是二邊都投。
如果你是在A公司上班,已投勞健保。但是又要開B公司當負責人。
的確。你B公司可以不要投勞保、勞退,但是健保是一定要投。
但是,如果A公司願意跟勞、健保局證明,你還在A公司上班的話。
是可以勞健保都掛在A公司。前提就是,A公司將會知道你有間B公司。
不然,就要像上面大大所說的,你自已成立B公司後,把健保保到43900元。
不過,我覺得A公司遲早還是會知道,如果會計在要把你調勞健保級距時(調薪),
不知道會不會發現,你的投保紀錄,線上是無法查詢(不管用工商憑證還是自然人憑證)
只能查自已或是自已公司內的。但是健保局可以,不過要帶公司大小章等相關文件。
以上,供你參考。
投保在公司為員工,當你又成為另一家公司的負責人,
健保局因為你的身分轉變(投保類別不同),會要求你應該要變更健保投保身分到新公司的負責人下。
依照經驗,新公司的負責健保人投保應該為最少34300起算,如果你原本公司投保額少於34300,健保局一定會強制你投保新公司為負責人的最低額度。
但是,如果你原公司的投保額度 >34300 或是 > 43900以上,
健保局應該要依你主要的工作作為投保額度,但是又不讓你投保低的那一個,所以說
1. 如果你的投保額度 >43900 健保局十分有可能會讓你繼續投保在原公司(有可能舊公司完全不知道,這部分有客戶的案列)
2. 原投保<34300的話,健保局"一定"會要求投保身分轉變,通知原公司說你應該要投保到新公司。 (常常發生)
3. 那介於 34300-43900 之間的話,這有可能會跟原公司和你確認你主要的工作,但是"十分有可能"還是依新公司為主 (這部分剛好沒經驗到)
這是我個人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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