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這個吧,台灣的納稅人血汗錢養的司法人員就這種素質,有證據一樣沒鳥用…一首歌謠就搓掉了…應該秉持公平正義、維護人權的司法機關,竟用歌謠將言語暴力及汙辱女性的惡行合理化。感謝台灣司法給家暴施暴者的福音~受害者遭受暴力訴諸司法,高檢署高雄分署檢察長用歌謠將暴力行為合理化,以後施暴先想好歌謠,想不到?檢察官應該會幫忙….管他什麼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