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開始在打冷錢包,
讓我懷疑是不是要操作罪證不足釋放後穿的小鞋,

國內金流查不到,當然也查不到匯去這個錢包的渠道,
那就一定得是要從國外匯虛擬幣進入,
誰匯的當然也查不出來,
假設錢包裡有1500顆比特幣,
從國外換匯洗一輪進來,
在大選這個最需要用錢的時間,
應該要有金流卻查不出來,
然後錢用在哪...........也不知道,
是不是真的有錢包也不知道,

所有的不知道匯總起來就是

"你一定有貪,只是我們查不出來"。
要委婉一點,
你鐵定有罪,不是查不出來,只是證據還在路上?

當走到一個人必須要有罪時,這社會也到頭了.
dangermb
突然覺得虛擬幣錢包要拖死一個政治人物還蠻好用的,權利者掛保證說你有,你要怎麼證明自己沒有?[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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