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火車逃票刺死鐵路警李承翰 兇嫌一審判無罪、強制就醫5年
2020-04-30 10:12 聯合報 / 記者卜敏正/嘉義市即時報導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七月在火車上奮力壓制鄭姓乘客,遭鄭姓乘客刺死,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鄭嫌無罪丶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資料照片/翻攝自YouTube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七月在火車上奮力壓制鄭姓乘客,遭鄭姓乘客刺死,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鄭嫌無罪丶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李承翰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被告無罪丶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法官認為鄭罹患精神疾病,依刑事訴訟法316條規定撤銷羈押,得命具保丶責付或限制住居。
鄭表示,想交保但要找錢,律師表示鄭家庭狀況不好建議給較低金額具保;檢察官建議交保金10萬,鄭也同意。但合議庭最後裁定,保證金50萬元為適當,上訴前若未交保將移送台南高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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