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請問一下關於最新的個資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條文該保護資料範圍 除人個人身分字號 等之外是否連同個人手機號碼也屬保護範圍之內呢?也就是說 手機號碼提供給A公司 但非經本人同意 A公司不可以把手機號碼 提供給B公司感謝懂法律大大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