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utuv wrote:此樓是在談台北大巨蛋對吧?依據遠雄2011年的投資計畫書,50年的稅前淨利是945億,2006年版本稅前淨利是1169億為何約簽成零權利金? 高雄巨蛋不但零權利金,高雄市府還倒貼15億,閣下為何沒出來仗義直言????
vutuv wrote:此樓是在談台北大巨蛋對吧?依據遠雄2011年的投資計畫書,50年的稅前淨利是945億,2006年版本稅前淨利是1169億為何約簽成零權利金?...(恕刪) 可否提供稅前淨利的出處的資料來源 ,另外,有沒有賺錢是看稅後純利,遠雄,945億/50年 = 18.9億/年的稅前淨利,稅後純利是多少呢?以遠百為例,12店(12棟樓),2015營業額 449.98億,稅後純利17.15億。把巨蛋外的4棟都當遠百,假設每棟獲利能力一樣,17.15億/3 = 5.7億扣去養蛋費用,能不能打平?
vutuv wrote:約2005,2006才簽的,那個時候已經是精華區土地了 怪了,既然大巨蛋的地點這麼精華,台北市政府可以賺這麼多,怎麼不收回來自己做勒?台北市政府這麼懂建築也懂公安,把大巨蛋買回來自己營運,可以賺個幾千億,為何不直接解約買蛋?市府沒錢?借錢也要這樣做呀?到現在搞這麼久還不解約,我合理懷疑,科P跟趙X熊有桌下協議,這公務員圖利貪污的罪名,可以讓科P做個五年以上的黑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