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寫手門重罰千萬,探討寫手對消費者權益的傷害


Palpatine wrote:
好像國家認證一次還不...(恕刪)


你說快了!

依照諺語
有一就有二無三不成禮

應該還會有第三次....哈哈哈!
未來發文是不是要多個類別區分..
這是廣告還是分享文...
因為我發現有不少這種廣告文在這裡流竄...
大家應該都有感的~
去年三星被抓包認錯之後
在討論區還是可以發現有三星寫手的蹤跡
雖然行事低調了許多但仍然存在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真搞不懂怎麼會有這麼惡劣、黑心的公司
沒有羞恥心!
防寫手門重演 吳秀明親自上陣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5日電)公平會主委吳秀明今天到台中向商業工會、廣告業者宣導薦證廣告等相關法令,防止三星寫手門事件重演。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舉辦「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行為規範」宣導說明會,吳秀明親自對工商業界、廣告業者說明薦證廣告的規範。

公平會以三星寫手門事件為例說明,台灣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因隱匿事業身分,以一般大眾身分,行銷自身商品,對有競爭關係的他事業商品為比較和評論的網路行銷手法,遭公平會處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說,隨著網路普及,社群網站推文已蔚為風潮,事業為提高商品或服務的銷售量、知名度或認知度,也常聘請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以消費者經驗分享等方式,為其商品或服務代言。

公平會說,若其未充分揭露合理的利益關係或涉有廣告不實,將有礙事業間公平競爭,並對消費者權益產生負面影響。

心得:可憐的主委,您lag了!!!
我從沒考慮過三星這牌子...因為一個原因...它很醜...怎有辦法跟sony或apple,HTC一起比較呢???
jinshun000 wrote:
去年三星被抓包認錯之...(恕刪)
vicky711 wrote:
你說快了!依照諺語有...(恕刪)



人工置頂加一

我居然LAG了,今天才發現居然還有續集
雖然手上還有 Note 1跟 Tab 10.1 3G... 但還是不齒這樣行為
輪胎壓馬路﹒.﹒‧°∴°﹒°﹒
抱歉,這個三星是一個牌子嗎?
能吃嗎?
LOGO是三顆星星嗎?

連正眼都不去看的廠牌,何必為了牠起舞?
寫的那麼完整,我真的擔心這篇活不久啊
wuzenjar wrote:
iPAD AIR沒有通話功能、GALAXY Tab S螢幕比較大比較亮、背板設計勝出(???)、擴充度勝出、雙啦叭立體聲勝出、iPAD AIR沒有指紋辨識、iPAD AIR沒有隱私模式省電模式和SideSync 3.0功能(???)、GALAXY Tab S效能超高....等等。最後文末再冒出一句「我終究還是拿iPad Air~因為順暢度還是Apple好」進行假平衡


作者的確說出了一個事實,

「我終究還是拿iPad Air~因為順暢度還是Apple好」

光是比軟體升級跟順暢度,
ipad 真是打趴 samsung的tab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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