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克茲 wrote:
這篇文章有力度跟邏...(恕刪)
可惜的是真的沒有法律制裁他們
我前公司董事長就是一個到處開老鼠會的公司
倒了一間又一間但還是一間一間開,他們有太多管道去避開現在法律,永遠都在鑽漏洞
前公司本來有求償問題,他直接後期改公司名,我們要求償要告
你要先證明這間公司是本來這間公司,大概要4,5年吧然後還未必成功,全部那些違約全部不用賠
除非受害人真的太多(如很久以前的鴻源),然後最後賠你個賣不掉的塔位而已(讓你覺得你拿到同價位商品)
跟這種人講誠信真的不要鬧了,誠信是因為還沒發生事情而已。
你講法律能有用嗎,這些上面的已經賺了對他們來說並無"損失"
損失的是底層的老鼠們,還有那些懷有夢想尚未達標的老鼠們
因為公司有賣"產品",收入來源也是歸類"產品"並不是"入會費"
更多是沒有上公平會立案的,你說被罰? 罰個150萬好了。怕嗎?
裡面一堆人月薪150萬呢 XDDD
這些人的頭(不同公司)甚至互相認識,產品五花八門基本上講不完
手法也是如出一轍,重點是不是一定要你找"人"是重點
前面幾個月%數多高或是薪水多高也不用稀奇,就是你自己的錢發給自己而已
認識太多團隊的人,前面幾個月薪水很高,後面根本沒啥收入
你要成功,當然有方法。
在這模式下就要快,沒有熬久成功的,你可以砸錢買人來讓自己晉升,公司便會重用你,你的地位提高繼續複製這種裝B法
你的追隨者也才會起來
老鼠會太多變形,現在產品也是五花八門,還有結合旅遊的(已經變形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