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實的肚子 wrote:我們知道罷免是在野對...(恕刪) 60%的台灣民眾也覺得要罷免賴總統門檻太高應該立院1/2立委同意,就可以提案免賴總統只要投票超過一半同意,就可罷免賴總統應該把罷免總統的人民權利,還給人民
dgame wrote:但是 利用民團無公權力調查簽署人也是 史上第一次 用偽造文書 來起訴簽署文件有誤更甚之 使用調查局來介入辦偽造文書案件 傅崐萁罷免案二階連署 花蓮選委會初點14小時完成 剔除11張格式不符對個身份證號碼就能過濾罷免人了連這點能力也做不到,我建議國民黨在罷綠處設個郵筒就行了基隆民政處長認罪!擅查戶政個資助罷免 40萬交保看來連郵筒都省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