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wan wrote:
這就是小弟的問題呀!國內現有法令明確且嚴格,但是服貿條文完全無設限,什麼道理中國會不依服貿條文而就國內法令?而大陸對台灣的服貿條文卻有設限呀...
...(恕刪)
服貿是針對兩岸所相互開放之服務貿易列有條文及項目(這不就是設限了嗎?)
大陸人來台不管是投資,工作,都要遵守台灣之相關法律
比如開放大陸人來台旅遊,內文不會去細到規範來台之大陸人不可攜帶毒品,槍械
但事實上,台灣的法律有明定規範攜帶毒品,槍械屬犯法行為
我再舉個例子,台灣人去在大陸餐廳可以抽煙,在地鐵可以吃東西
但中國人來台卻不能做上述兩件事,為何?因為台灣有法律或條文規定
大陸只要錢或人進到台灣,就應遵照台灣各種法律,規範行走,中國管不到這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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