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陳幸妤當年曾說「民進黨誰沒有拿過我爸爸的錢?」陳水扁也說過「誰敢說自己沒拿過阿扁的錢?沒拿過的出聲一下好不好?」就可以證明阿扁有很多"業外收入",來應付民進黨人士的金援需求。如果陳水扁的"業外收入"沒問題,為何柯文哲的"業外收入"就不行?
阿扁不是經過法院認證 "有罪" 嗎?發生很久以前的事,進去監獄受刑,蹲到身體幾乎每個地方,都出現永久性的問題。現在還留有一口氣能出來,能活著就萬幸。那個時代的氛圍,還是有點黨國不分,現在都2026年了,還在講政治控制司法,這根本~不~可~能~的。
要比慘的嗎?真的黨務沒錢,找人贊助,互相幫忙就被判刑了!前時代力量主席、前立委徐永明因涉及SOGO公司經營權爭奪之「立委集體收賄案」,遭認定與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期約賄賂200萬元(雖實際未拿錢),一審被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期約收賄罪」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