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的弔詭現象

四輪贏兩輪 wrote:
(恕刪)


如果改成黨主席提名才能當的不分區立委
能收政治獻金能連選連任不能罷免
那不更獨裁嗎?
kantinger wrote:

如果改成黨主席提名才能當的不分區立委
能收政治獻金能連選連任不能罷免
那不更獨裁嗎?
根據我們的憲法被凍結的國大 五院對國大負責,但國大不直接進入做事。


例如;現有立委100多名、變成立法院要減員,假設立院剩20名,國大一百多名。

若全民主化意識;有國大一百多名、人民直選。
黨搞獨裁,人民會選他們嗎? 不會罷免他們嗎?  真不要臉到底? 

少幾個國大代表不會影響國家,但一個黨總統、可是會讓人民水深火熱的。


現在就是黨分配官員才黑,當、官員經過考試院、監察院,又讓各黨派及無黨派的國民大會來選,還能黑到哪?

不清廉就被刷下了,當大官可是要層層考試的,辛苦那麼多年都浪費了。


我以上指的都是廢除總統制,全國大、人民可以直選,不需要黨派背書。



孫中山思想真的有道理
台灣的黨總統也不一定要黨
就台灣人一人一票選出來的
如果黨主席決定不分區
那
民眾選的到什麼?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E4%B8%89%E6%B0%91%E4%B8%BB%E7%BE%A9%E8%88%87%E4%B8%AD%E5%9C%8B%E6%B0%91%E6%97%8F%E4%B9%8B%E5%89%8D%E9%80%94

就是現在立憲各國,沒有不是立法機關兼有監督的權限;那權限雖然有強有弱,總是不能獨立,因此生出無數弊病。比方美國糾察權歸議院掌握,往往擅用此權,挾制行政機關,使他不得不頫首聽命,因此常常成為議院專制,除非有雄才大略的大總統,如林肯、麥堅尼、羅斯福等纔能達行政獨立之目的。

看看國父怎麼防止議院專制的?
過客4112 wrote:
那賴總統就丟幾個深藍背景的給你同意, 湊足10個門檻
但是大法官會議表決時還是極少數

你是藍白立委要同意嗎?


清德宗肯這麼做嗎?

比起在野黨,硬凹硬幹的向來是民進黨!
kantinger wrote:

台灣的黨總統也不一定要黨
就台灣人一人一票選出來的
如果黨主席決定不分區
那
民眾選的到什麼?


為何一定要養一個沒功能的總統職缺?
總統上戰場打仗嗎?  說說看有什麼工作非總統職而不可代替的?


至於不分區、也不應由黨分配,這是各黨私分人民的權力。
llyujen
中華民國總統有權無責,除了守護他的違建,還守護了什麼?民進黨徒的錢包嗎?
四輪贏兩輪
就是派兵打掃違建、什麼都沒,一張嘴而已。
kantinger wrote:

就是現在立憲各國,沒有不是立法機關兼有監督的權限;那權限雖然有強有弱,總是不能獨立,因此生出無數弊病。比方美國糾察權歸議院掌握,往往擅用此權,挾制行政機關,使他不得不頫首聽命,因此常常成為議院專制,除非有雄才大略的大總統,如林肯、麥堅尼、羅斯福等纔能達行政獨立之目的。

看看國父怎麼防止議院專制的?



所以當初就不應該凍結國民大會,變得亂七八糟。

哪裡來那麼多林肯、孫中山優秀的民主政治家來領導?  當然就是刪除總統制囉,不需要黨總統、領導行政及其他部院,當官靠考試跟監察,不就沒有朝野問題了。

刪除總統制、恢復國民大會,其他四院就不需要對立法院負責了。


四輪贏兩輪 wrote:
所以當初就不應該凍結...(恕刪)


問題修憲前的憲法
國民大會最重要的功能就選總統
如果不選總統要搞啥?
kantinger wrote:

問題修憲前的憲法
國民大會最重要的功能就選總統
如果不選總統要搞啥?
要人民當皇帝由國會代議,就是國民大會,現在沒有皇帝、國民大會自然就是代替總統職務囉。


國民大會要做的事可多著呢、例如各鄉鎮市居民有意見或發生重大事件跟地區議員反應,若牽扯到國家議題,地區議員需要又無法處理,自然往上反應給國大代表。
當然國大也可直接為鄉親服務國家重大事件,直接到國會討論。

例如小燈泡、或是當兵被虐死的事件等⋯ 或修憲,經過國民大會討論,再要求立法院提出等⋯ 例如綠能,購買雞蛋、外交、電視台被違法關閉等⋯這些有問題的事情,是不是由國會討論後再交由各院處理或發現問題可以複決,而不是單一部門或黨總統一意孤行。

也可對於各院行使創制罷免複決權,當然、細部要再看過去與現在的適用,做出調整。

比一個總統有用多了。
kantinger wrote:台灣的黨總統也不一定要黨就台灣人一人一票選出來的
如果黨主席決定不分區
那
民眾選的到什麼?


看看哪一黨收到的選票比較多?

誰才是代表多數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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