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niyeh wrote:
公設比過高是多了不必要公設,解決法是如何減不必要公設,不應該是把電梯等必要公設納入不計容積率。
1. 公設比過高是因為有許多免計容積的趴數,不用白不用,一定要用滿,所以會多出一些公設,造成公設比過高。建商不可能自己拿掉不用的。
2. 是把電梯納入「免計容積」中,免計容積還是有一定的趴數限制,不是不計容積喔!這樣可以排擠掉一些不必要的免計容積公設。
3. 電梯是必要的設施,跟其他梯廳、機電設施等放在免計容積內很合理啊!
n8362995 wrote:
1. 公設比過高是因為有許多免計容積的趴數,不用白不用,一定要用滿,所以會多出一些公設,造成公設比過高。建商不可能自己拿掉不用的。
2. 是把電梯納入「免計容積」中,免計容積還是有一定的趴數限制,不是不計容積喔!這樣可以排擠掉一些不必要的免計容積公設。
3. 電梯是必要的設施,跟其他梯廳、機電設施等放在免計容積內很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