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因為刺青歧視,罰清潔公司30萬


crazydiamondc wrote:
這有什麼有種刺青 就...(恕刪)


認同 刺青後天自己刺上去的 有人逼嗎? 愛刺青就要接受被人用異樣眼光去看待
後來訂的法令(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是打著人權的大旗訂的,所以罰的比較重(我們人權利國耶,開什麼玩笑),我們政府第一重視的就是人權啦,因為要表演給國看嘛,然後政府第二重視的當然就是經啦,至於勞工權益...那就是當

太平洋沒加蓋 wrote:
同郭董娶小自己30歲以上妞?

還是雷董5個老婆?

都想!!!
還要常常上酒店勒.....
我才不要像別人常把自己說的多專情
事實上只是沒有能力選擇花心的選項罷了....

小环子 wrote:
只要明鏡兄不要如~~~~~身價超過十億的玫瑰大眾唱片董事長白錦松,在自家附近,對著比自己女兒年紀還小的高中女生「蹓鳥」,逼使對方觀看其自瀆。儘管他一再強調遭誤會,最後還是被地院判處拘役及罰鍰。~~~就好了!!!

這已經不是道德底線了~
這是猥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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