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還要其它部們做什麼?
立法院什麼權利都要有??
frogman200z wrote:
中選會居然可以否決民選機關立法院的決議
自我解讀法律
這應該是我國歷史上的首例吧?
如果此例一開
以後不管誰執政
所有的公投
甚至是選舉結果
中選會都可以自己認定
加以否決
這不就是獨裁嗎?
lastlamp1021 wrote:
依你所見, 只是要立法院的決議, 任何部門都不能抗拒, 都要執行?
那還要其它部們做什麼?
立法院什麼權利都要有??
無敵娘娘槍 wrote:
依照公投法第10條第3項駁回,
我個人覺得很正確阿..
不爽還是可以提行政訴訟阿
沒有死刑;
法官不願判決死刑;
法務部不執行死刑;
這是三件事,
目前比較可行的方式,
是讓立法院先把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拉高,甚至終生不得假釋
...(恕刪)
kantinger wrote:
看看什麼扯
台灣刑法就有死刑
2025年一月才執行過對嗎
說反廢死公投
除非立院修法把死刑取消
否則要怎麼反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