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chun871025 wrote:只怕 合法要合併就不能超額超標,否則不能合併的少數人扯合法取得,哪裡合法?當然不可兩家收掉原本大家的,改成小家只剩台星,才能變合法超標頻段最初是主張整合未完成,要求通融超額用了一陣子,通融暫時超標久就變自己的喔,不清楚狀況的人,請看舊聞恢復記憶那條法說可超標超額給合併,還是留一家台星再來說合法
老衲嚇到了!因為.....無緣無故這門號自動增加10.3225GB,這門是原台星299/20GB/量到降1Mbps吃到飽方案,怎麼無緣無故就增加這10.32GB流量!?(老衲可沒按購買流量哦!),難道台哥大「大發慈悲」了?!要大家盡情享受全速的流量!?這樣老衲會恐懼耶!20GB,老衲一個月都用不完,這個月給30GB還得了.....